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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的院领导不占干活的员额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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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锅炖江湖作者:大锅在打工院领导应该就是服务,正如将军不必带头冲锋陷阵,只需运筹帷幄把住大方向,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和配置好队伍即可。另一方面,院领导入额的设定是理想主义色彩过重,一厢情愿地想着他们去带头办案,才能不脱离业务和一线,但执行起来往往不如设想,如虽三令五申不能办挂名案,实际上有政策下有瞒天过海。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难免顾此失彼。客观上讲,院领导们即便愿意扎根于业务,但业务以外的各种繁杂已然使其不能全身心投入,也就造成了赶鸭子上架,勉强而为之,但是强扭的瓜不甜。因此,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面对顶风作案反反复复的问题,除了已在执行的地区内部优化配置员额以外,倒不如再考虑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占员额,以解决好这个名不副实的鸡肋问题。具体来说,并非院领导不入员额,而是不占用普通员额数,单独序列。不是说行政和司法分开嘛,不是说领导不要干预独立司法嘛,那就各自为政好了。如此,实际上总的员额数也增加了,财政无非多掏几个人的员额绩效嘛——除了本不入额的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以外,也就正副院(检察)长、专委等几人嘛。而且,这么设置就再也不用“逼”着院领导去办案,他们也就能全身心当好“领导”和抓好三件事了——党务、监督和考核——这当然也是现状。党务好理解,至于监督和考核实际上也就是在抓业务工作了。再者,不还有审(检)委会吗?院领导们也可以借此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以不脱离业务和一线——也没什么不可脱离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规定员额终身负责,就该放权由员额法(检察)官独立司法。倘若还觉得不够,认为参与案件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普法司法效果不足,还可以要求其视情单独序列的院领导们,每年度带头办理几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嘛。普通干警可能认为这样的举措不公平,凭什么同是员额,院领导却不用办那么多甚至不办案件?但换个角度想想,与其现在任由院领导占着干活的员额不干活或干之甚少,倒不如把蛋糕做大,给能干活想干活的多些机会和盼头,哪怕多增加点绩效工资也好,反正总比现在光付出而回报不到位强得多。何况,多数院领导也是从一线岗位走上来的嘛,也是从干脏活累活起步的嘛。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走向院领导岗位在某种程度上也就能成为一种“福利”,激发普通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毕竟,人人吃饱等饿的躺平工作风气总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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