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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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路知事;作者:郑毅 杨轩 尚法
4月1日晚上,网络开始流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玫发布的一份《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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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当上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女教授发绝交声明!与其说绝交信,不如说是……》
在声明中刘玫称,同为该校教授的汪海燕在与她“二选一”竞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过程中,不愿“让贤”且“欺上瞒下”,导致她落选副会长,汪海燕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让她深感愤怒,决定与其“绝交”。
对此,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表示,这份“声明”误导他人,片面不实,也严重影响了研究会换届工作的正常进行。
作者试图联系刘玫无果。
联系上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员则表示,暂时不方便就此事进行回应。
这份《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在网上发布后,一时间在各社交平台迅速传播,法律界人士也纷纷点评、转发。
但不久,不少转发这则声明和相关文章的自媒体账号,几乎都收到了平台转交的来自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侵权投诉。
只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投诉称:
“因个别同志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不满,发表‘关于我和汪海燕绝交的声明’一文……该文信息片面不实,误导他人,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研究会换届工作正常进行……”
在4月2日,作者多次拨打刘玫教授的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无法接通,发去采访短信,也未获回复。
汪海燕资料图(图片来源于北京市检察院官网)
随后,记者拨通了网上公开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电话,但接通后,对方称是“学院”,不是研究会,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再次拨打,已无人接听。
某自媒体负责人杨先生告诉记者,4月2日上午,他曾拨通了这部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人员,并表示就此事走法律程序,下午接电话者又对记者否认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令人费解。
记者又多次拨打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的多部电话,对方都让与该校的新闻发言人联系,但记者多次拨打对方提供的新闻发言人电话,里面一直是传真机的声音。
4月2日下午,作者又拨通了该校教师工作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建设科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就此事进行回应,若有进展再告知。
教育如灯塔,如果灯塔照射出的都是沾染了利欲熏心与江湖气的庸俗之光,带出的学生如何清醒地走上人生正途?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部分高校教师的思想意识、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了其职业意识和敬业精神。
有个别教师缺乏理想信念,只盯着名利地位、荣辱得失,更有个别教师利欲熏心,急功近利,学术浮躁。
部分学校重师能、轻师德现象,重业务、轻政治,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师德,事关教育全局,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教书先教人,育人先育己。
(参考:尚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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