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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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引言
一、追求悠闲生活 他“破防”收下第一笔钱
二、假扮清正廉洁 他想尽办法使出“障眼法”
三、法槌落下 他法袍变囚服
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邓剑自然清楚什么是违纪、什么是违法,但他却在不断膨胀的贪欲中,逐渐丧失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更忘却了一个最基本的法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一朝东窗事发,必然难逃法律的制裁。邓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问题非常明显。这再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自觉摒弃特权主义、享乐主义,这样,才能让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延伸阅读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邓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邓剑简历
邓剑,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四川绵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4年8月,在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中学任教;1994年8月至2003年6月,历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3年12月至今,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