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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官助理群体中的原审判员直接推荐为员额法官,值得点赞!

7月12日至14日,云南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四次和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会上,李婉琳等6名专家委员、杜瑞芳等7名法官代表委员、陈怡璇等7名检察官代表委员接受了聘书。新增后的云南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共有39名委员,其中专门委员7人、专家委员12人,法官检察官代表委员20人。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遴选委员会秘书组提请的《2021年度法官检察官遴选面试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第四次会议结束后,随即启动云南省第六批法官检察官遴选面试。为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300名参加差额遴选考试的考生中,224位昆明以外州市考生从81个分考点通过视频方式面试。这是云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中首次采用分组视频方式,用时较以往同等规模现场面试缩短了一半。

本次遴选面试是《云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及《云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办法》修订后首次,在吸收总结近年来遴选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扩大了专家委员和法官检察官委员数量,创建了委员随机抽取、分组面试的遴选模式,确定“考试考核成绩和遴选面试成绩各占50%”的做法,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详尽预案。

7月14日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在听取各面试考官组汇报情况后,对遴选结果进行了表决,确认106名原任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的推荐人选为员额法官从208名法官助理等推荐人选中差额遴选132名为员额法官;确认17名原任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推荐人选为员额检察官从92名检察官助理等推荐人选中差额遴选54名为员额检察官,表决结果将面向全社会公示。

本次遴选将有助于落实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定期遴选和常态化增补机制,及时补充一线特别是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办案力量。据了解,自2015年8月20日首届云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以来,云南已先后开展五批法官检察官遴选,共遴选出员额法官4753名、员额检察官3526名。

此前,7月7日上午,云南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就委员调整、新任委员任命、员额法官检察官确认和遴选等相关工作作出安排。会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办公室分别报告了初选工作情况,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16名委员对全省拟入额法官人选208人、检察官人选64人进行入额确认。

此次差额遴选中,全省法院、检察院经过公布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党组研究等环节层层选拔,共有451人进入遴选面试。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内,将在451名拟入额法官检察官人选中,遴选产生299名员额法官检察官。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德宏等地州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进行视频面试。

据了解,经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审议,统一对全省中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和全省各分州市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员额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员额比例分别为37.99%和37.33%,员额比例调整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现状。

从新闻字面内容上看,此次员额法官、检察官的产生方式有两种,一是原人审判员、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采用的是推荐人员确认的方式,二是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采取的是差额遴选的方式。有网友解读为,原任法官、检察官以上的法律职务的,就不要参加差额遴选考试了,只要获得推荐,经过遴选委员会确认即可。

法官助理群体由原审判员、原助理审判员、原法官助理三部分组成,每类人员的审判经验、司法能力必然有所区别。相较而言,原审判员因从事过具体的案件审理工作,其司法能力居首;原助理审判员因从事审判工作时间较短,其司法能力居次;原法官助理因入院时间最短,其司法能力居末。故,笔者认为,为充分满足法官助理群体的自我实现需求,应有的放矢地将三类人员放置于不同的岗位,确定其不同的职责,方能达到人尽其才、各展其才,促进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


大批未入额的审判员均具备正规学历,并通过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平日里承担了较重的办案任务,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将其直接转为法官助理, 那么其失去的不仅是手中行使的审判权,更是法官的身份,而“这一身份本身就是相当明显的符号性利益损失”。

因此,对于原审判员而言,其已具备了员额法官所需的司法能力,仅仅是因为入额比例限制而暂时未能入额。所以,笔者认为,对原审判员可直接择优推荐入额,而不需经历笔试、面试这些遴选程序。但是,必须完善推荐程序,避免推荐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空间,真正把审判经验足、审判能力强的原审判员遴选出来。

来源:综合自云南高院、云南法制报、法语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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