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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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比法院其他工作部门,比如说审判庭,虽然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同样有海量的法律法规、以及相似情况的案例,一个案件应该如何判决,有经验的法官大体心里是有数的,可操作的空间并不大,或者说绝大多数案件可操作空间不大,没有那么多争议。
但执行案件应该怎么执行,有没有足够的财产线索,有没有尽到了查找线索的义务,穷尽手段?中间的可操作空间就太大了,在绝大多数案件都有执行困难的情况下,执行法官的执行方式稍有不同,就能影响到执行结果,影响当事人的实际利益。执行是很具体的工作问题,法条也很难规范到每一个具体步骤,灵活性、能动性太强,对执行员的要求既高又不高,很矛盾的一件事情。审判员们认为执行员们普遍“没文化”,但法院执行局的局长比审判庭的庭长是高半级,这更进一步说明,法院自身很看重执行这块,但这块工作真的不好做,也难做好。二
三
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我都干过,现在在审判庭。个人感觉最轻松的是立案庭,不用加班,不用写判决书,不用办案件,可以用更多时间学习深造。执行局更像行政机关,工作压力大,尤其是彻底解决执行难这几年,执行干警白加黑五加二很正常,经常需要出差,执行工作需要经验和智慧,涉及的法律虽然不多,但是遇到特别复杂的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涉及面广的案件,办理起来也是非常有挑战的,执行领域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是总感觉还是有很多地方不够具体,争议的地方也有很多。总之执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最后关卡,是最能提现司法获得感的部门,正是因为这样,执行案件办不好容易信访,风险很高。执行相比较审判业务比较自由,不用坐堂审案件,不用写判决书。审判尤其是民事法官涉及的法律非常广,如果没有区分方向,民商事案件各种类型都办,法官会很累,经常需要翻书学习。制作裁判文书也需要花费巨大精力。总之法院没有好干的部门,都需要耗费巨大精力,但是总体执行局还是相对轻松,也能学到一些知识。
四
执行局业务方面很考验人的专业知识和办事能力,法律规定繁杂,涉及面广,执法办案一线,接触形形色色的人;法院内部属于越来越重视,因为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个环节,但是传统上是重刑事轻民事,重审判轻执行。也是因为执行属于综合性业务,涉及广,很少有学者在执行方面的研究成果;工作量大,比法院其他部门都要忙,并且越来越忙,原因不再赘述,因为程序和实体都繁杂,也特别容易被追责,但是真枪实弹地干,得到群众的肯定,也是最能得到成就感的岗位,很忙但很有意义;好好干,好好学,也是最能出成绩的岗位,执行局长要比一般庭长规格高,进步也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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