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往期回顾
开篇引言
曾几何时,员额制改革作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中应运而生的“试点工程”,一直被认为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头戏”。司法系统的高层制定员额制改革的初衷是美妙的,宏图是伟大的:人员分类管理,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所,让行政的归行政,司法的归司法,两不相干,互不干扰。但是八年过去了,现实的情况如何呢?
在法院系统流行这样一句话:年轻人想入额,老同志想退额,其中道理你懂的。员额制的出现,由于薪酬待遇的不同,“入额成为法官”既是一种荣誉,又关联待遇的提升,何乐而不为?!但同时员额的数额限制又把一部分有能力、有热情、有干劲的年轻人卡在了门外,入额遥遥无期,渐渐磨灭了年轻人的斗志和激情。而最早一批入额的老同志由于案多人少的压力、案件质效管理的严格、未来晋升空间的局限、身体状态的不佳等多方面原因,很多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强度,昼夜思索着如何退出员额。
大抵,入额与退额也好似一个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当然这也仅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意愿,还有一种“第三类人”,对法官职业的高风险望而生畏,主动或被动的追求不入额,游离在法院内部坐看风轻云淡。
不可否认的是,在“诉讼爆炸”的背景下,“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在法律人群体中非常普遍。但如果法律人叫苦叫累,一定会有人说你矫情,你去和搬砖挖地的人比比谁苦谁累?所以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法律职业毕竟是脑力劳动,中国古代圣人孟子很早就提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点,可正如前面所说的,凡事不能只看一面,现在坐办公室的法律人猝死事件频发,而那些送快递的小哥哥却身体倍棒,跳出圈层去评价的前提是两者间比较有可操作性的量化原则。
年轻人想入额无可厚非。一是不入额专业意义何在?新入职法院的年轻人多是正规法律本科毕业,甚至很多还是名牌大学硕士毕业,考公也是历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进了法院不能当法官?!如果工作不能体现职业荣誉感,干一辈子有何意义?二是不入额前途在哪?按照现在法官晋升办法,只要成为法官,原则上按期晋升。这就意味着,只要你成为法官,就算你当不了领导,某些待遇也会达到领导的标准。如果入不了额,那意味着在单位你连起码的待遇都享受不到。
但就目前员额制改革的现状来看,并不能有效解决这种尴尬窘迫。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细数起来,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市及以上法院的助理要去基层任职
这意味着辛辛苦苦考上高级法院的高学历助理们不能直接在本院入额,如果想要实现法官梦,可能要抛家弃子到基层院入额。
2、法官补充要靠遴选基层员额
按照这样的选拔逻辑,高级法院统一招录法官助理的意义何在?是在这里镀一层金前往基层法院发挥价值吗?退一步讲,即便有助理愿意去基层入额,对于基层的助理们公平吗?3、助理身份和权责极其尴尬
在法院的开庭审理程序中,助理的授权极其有限,还不如书记员多,有些地方甚至助理连坐在庭上的权力都没有,如此下来,助理在如此匮乏的实践经验下,将来如何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员额?
4、系统内老同志的“奶酪”不能轻易动
非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入了额但是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精力有限,甚至有些办案都是由助理负责。没入额的老同志就更别提了,对单位总是有些许意见,一般来说,领导也不招惹。
当然,凡事不能只盯住眼前的困难与问题,一个制度的制定最终的好坏优劣并非一朝一夕、一个群体可以评价的,司法制度制定的复杂性与社会问题的多样性是密不可分的。
首先,在平衡多元利益中寻求最大公约数
从中央到地方对“入额”方案的设定都是慎之又慎,如何平衡考试能力差的老人和资历浅的新人、担任职务的领导和承担调研工作的精英,确实让“入额”的标准不好把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未来的员额制遴选方法、程序、标准、范围上进行完善,紧扣司法规律进行更加合理的设计。
其次,如何让优秀的人到“碗里”来
员额制度的设定在于让优秀的法官在员额岗位上发挥最大的潜力,但法官“离职潮”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制度设定的目标与实际效果相出入,法院待遇“大锅饭”现象不仅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更是加剧了优秀法官的流失。当然,当局者并非看不到制度层面林林总总的问题,平衡利益和选拔标准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破解困境也不能一蹴而就。
展望,如何让年轻人看得到未来
年轻人是司法系统的未来,在员额制改革实践中,如何给优秀的年轻人一个看的见、摸得着、可期待的未来,已经成为制度设计者和实施者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的割裂如果不尽快修正,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司法系统。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和大众,但当一个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已经不断暴露各种问题时,当局者是不是应该认真反思并尽其所能地补救,方为上策吧。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