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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律师、法院副院长,现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被罢免人大代表资格!

转自:学术之路此前担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长级)的刘文新,已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月14日公告显示,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刘文新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文新的代表资格终止。刘文新,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萍乡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人物履历1982.07--1985.08 在修文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1985.08--1989.03 修文县马家桥中学教师1989.03--1990.12 修文县司法局工作员、科员(其间:1990.08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1984.09--1989.04参加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1990.12--1993.09 修文县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09--1995.11 修文县法院工作员、审判员1995.11--1997.09 修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庭长1997.09--1999.05 修文县法院副院长(1998.10明确为正科级)1999.05--2000.11 修文县龙场镇党委书记(1997.09--2000.07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2000.11--2001.02 修文县委常委,龙场镇党委书记2001.02--2001.05 修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05--2002.05 修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2.05--2005.03 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5.03--2005.09 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2005.09--2006.04 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2006.04--2006.05 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南明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2006.05--2006.12 贵阳市南明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2006.12--2007.12 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07.12--2008.06 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息烽县委书记(兼)2008.06--2011.06 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07.09--2010.07在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11.06--2011.10 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2011.10--2012.10 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12.10--2013.11 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2013.11--2014.01 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14.01--2017.08 贵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17.08--2022.03 黔西南州委书记现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共青团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贵州省九届、十届委员,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10月被罢免)2022年10月14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刘文新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文新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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