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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开会:要杜绝律师与法律服务公司“暗箱合作”,坚决查处

转自:律媒智库据河北省唐山市律师协会消息,11月1日,唐山市律师协会召开维护律师行业权益座谈会。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郁红祥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就当前社会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条件宽松、监管力度不够、经营无序混乱,严重影响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从维护行业权益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应对措施。会议指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一般只涉及法律咨询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但实践中大部分以经营劳动争议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主,以诉讼“掮客”的身份存在,从原本应当由正规律师事务所承接的业务中挤占空间、盘剥利润。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通过与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暗箱合作”的形式变相提供有偿诉讼代理,部分青年律师或案源较为紧张的律师依附这些诉讼“掮客”违规代理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为承揽代理服务,对诉讼结果做不实预测,甚至做出“案件交给自己肯定能胜诉”的承诺,以误导当事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时随意性大,有的以法律文书费、差旅费等名目私自收费,但却不能提供相应发票,个别的还与当事人约定胜诉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败坏了整个律师行业风气和行业形象。会议强调——一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的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明确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及职能监管机关,出台对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及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明确对象、范围、具体措施及程序规则,确保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二是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对已登记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经营中有明显超越经营范围、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因不称职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年度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视情形扣缴、撤销营业执照,直至取缔。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弄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之间的差异,从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从而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四是加大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力度,杜绝律所和律师与法律服务公司之间进行不正当业务往来,对违反《律师法》《协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或规章的行为坚决查处,不断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净化行业营商环境,为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应有力量。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国来、黄建文、张国胜,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副主任白岸平,以及律所负责人代表王景全、任美娇、吴玉婷、郑春先参加了座谈会,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来之:唐山律协)“法律服务公司”三大乱象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主任、临沂市政协常委、临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凯认为,当前法律服务公司主要存在的三大问题:1.利用市场监管“盲区”,成立公司的速度如“雨后春笋”据天眼查询显示,在2021年8月份到2022年8月份仅一年的时间内,仅山东省临沂市注册成立的法律服务公司就高达800多家。法律服务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标准,在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审核、备案,门槛低,成立快,责任小,他们同样从事着法律行业,却不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即使在开展业务时出了问题,最多公司注销不了了之,工作人员也不用承担什么后果,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法律服务公司加入到法律服务市场的行列。2.“肆意妄为”招揽业务,游走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法律服务所中的工作者都是经过国家正规的考试和“选拔”,并且每年按时接受司法部门的考核,一旦出现对案件不尽责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电话投诉,即可以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受到处罚,严重者甚至会失去从事法律行业的资格。所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都是谨小慎微,对委托人尽职尽责。但是法律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不需要学历和门槛,为了招揽业务,他们不惜虚假承诺,以此招揽众多案件,然后再高价转卖给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更有甚者在收取当事人费用后,转而消失“跑路”。很多受骗的当事人将他们称之为“司法掮客”或“司法黑客”,这不仅损害了律师的行业形象,更是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3.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公司让人们分辨不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公司三者原本就容易让人们混淆,某些法律服务公司为了将自己“包装”的更加专业,更是“毫无底线”的直接冠以知名律所的名字,虚构两者之间的关系,以此提高自己公司的“可信度”,不仅侵犯了律所的知识产权,窃取了知名律所多年的劳动成果,更是让众多善良单纯的群众受到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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