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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别十年,第三次回到最高法,从首席大检察官转型大法官的张军,会在法院系统书写下什么样的全新篇章?

转自:人民法院报、不发拉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


刚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第一位职业生涯正式起点即在最高法的首席大法官。
也是张军第三次回到最高法任职。

1985年,张军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随后进入最高法任研究室综合处书记员,从这个基层岗位做起,历任刑事处副处长、处长、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于2001年底升任最高法副院长,时年45岁。
2003年,张军调任司法部,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在司法部任职期间,2004-2006年,张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师从著名法学家马克昌,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8月,张军回到最高法,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业内普遍认为,张军二次回到最高法院,与当时最高法酝酿收回死刑复核权有关。

1980年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多种严重刑事案件的死刑核准权下放到省一级高级人民法院,自此至2006年,死刑复核权一直保持下放形态。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明确死刑案件除依法由最高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法核准。该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当天,最高法发布施行死刑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收回死刑复核权。
张军回到最高法后,即是负责核准死刑判决的主管副院长之一,被当时的媒体称为“生死判官”。
这次回归,张军在最高法干了7年,并在此期间被明确为正部长级
至此,张军共在最高法院任职25年。
2012年11月,张军在十七届中纪委八次全会上被增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2017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表决,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在掌帅司法部一年后,2018年3月1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张军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最高检任职期间,张军推进了一场“里程碑式的重塑性变革”,拿出了一份被誉为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检察全部职能作用发挥的改革方案。
也再一次展现出了专业、鲜活的个人魅力。
他崇尚法治思维,曾有媒体报道称:

最高检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检委会讨论案例时,张军检察长总是问得特别细,逐字逐句审断,要求必须与基层承办检察官再核实。在“证据标准”的认定上,张军经常显得很较真,这可能与他在最高法工作期间主管死刑复核的经历有关,他更强调“办铁案”“求极致”和“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他力推理念变革,开展历史上首次首席大检察官接访、推动最高检开放日对社会公众开放、举办数场新闻媒体座谈会,大胆创新政务传播、参加“知乎亲自答”,直面网民关切。



3月7日下午,张军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
“疫无情,法有度”
“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溯源促标本兼治,是法治中国建设更高要求。”
“‘按程序办’决不能躺平为‘程序空转’‘结案了事’”

这是张军作为首席大检察官向全国人大作的最后一份工作报告,也是他五年检察生涯的最好注脚。
四天后,张军当选新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阔别十年,第三次回到最高法,从首席大检察官转型大法官的张军,会在法院系统书写下什么样的全新篇章?
让我们拭目以待!


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首席大检察官。1973-1975年 吉林省农安县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园子大队革委会副主任;1975-1978年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委宣传部干部;1978-1982年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2-1985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1995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刑事处书记员,刑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处长、审判员(其间:1990-1991年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1-1992年挂职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犯罪审判组副组长);1995-1998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8-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2000-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2000-2001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1-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1-2002年挂职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3-2005年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5-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8-2012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11明确为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2012-2017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17-2018年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2018-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首席大检察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


应勇,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浙江仙居人,大学学历,法学硕士,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第二十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检察官。1976.12-1977.04 浙江省黄岩县澄江工商行政管理所办事员;1977.04-1982.05 浙江省黄岩县澄江派出所办事员、副所长;1982.05-1983.06 浙江省黄岩县城关镇党委委员兼镇派出所所长;1983.06-1983.11 浙江省黄岩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83.11-1984.09 浙江省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党组副书记;1984.09-1986.07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修科学习;1986.07-1992.01 浙江省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处长、党组(委)书记;1992.01-1992.03 浙江省台州地委委员、行署公安处处长、党委书记;1992.03-1992.08 浙江省台州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行署公安处处长、党委书记;1992.08-1993.04 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1993.04-1995.05 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1995.05-1999.04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1995.12-1997.06 杭州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04-1998.12 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1999.04-2003.07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2001.12 明确正厅级)(1997.09-2000.07 浙江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3.07-2003.09 浙江省纪委副书记;2003.09-2005.12 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2005.12-2006.0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省纪委副书记;2006.01-2006.1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纪委副书记;2006.11-2007.1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7.11-2008.0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8.01-2013.0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04-2014.06 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校委会主任;2014.06-2014.07 上海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校委会主任;2014.07-2016.09 上海市委副书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2016.09-2017.01 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2017.01-2020.02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20.02-2020.06 湖北省委书记;2020.06-2022.03 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22.03-2022.04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22.04-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22.09-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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