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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来源:天台县纪委县监委


天台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世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天台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世浩简历:

徐世浩,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天台县人民法院坦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天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一级法官。


延伸阅读


天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二)

2008年01月31日任命: 赵建都为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徐世浩为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 陈武斌的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徐金庚的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岩飞的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徐世浩的天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厉云祥的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范小岩的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撤销: 王秀锋的天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年纠纷一朝解 邻里握手泯恩怨

来源:天台报“前半生世系好友,只因琐事反成仇。多次强制难成就,九年维权苦诉求。八方联动机制有,干部邻居齐加油。解开心结握握手,心通路通无他求。”这是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徐世浩作的打油诗。一场长达十多年的纠纷,让邻居反目成仇,调解了几十次都无果,当事人多次上访,纠纷一直未能化解。而近日,经过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多年纠纷一朝化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据悉,袁某与袁某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均在自己的责任田里新建房屋。双方新建房屋相毗邻,袁某房屋在前排,袁某某房屋在后排,中间有一田岸路。2007年初,袁某某沿田岸路埋砌障碍物,致使相邻中间道路只能徒步通行,汽车无法进出。袁某与袁某某协商搬移障碍物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双方开始结怨。法院判决袁某某限期搬移障碍物,但袁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后,袁某某又重新堆放障碍物,法院再次强制执行,袁某某再一次堆放障碍物。由此,袁某某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罪,正在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在这涉及反复执行的十年期间,袁某曾不间断地到有关部门反映,乃至进京上访。县法院了解到双方原来关系挺不错,若袁某某为相邻道路通行事宜课以刑罚,双方所结的冤仇势必会越结越深,极不利于社会稳定。由此,要想从轻发落袁某某,想方设法解开袁某心结,求得袁某谅解是关键。除夕前一天,由县法院牵头,召集县信访局局长、双方当事人所在的白鹤镇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县调解中心金牌调解员、对袁某有相当影响力的表兄张某某、对袁某某有一定影响力的县人大代表奚某某等,共商化解方案,并分头做双方及其他们子女的疏导工作。鉴于袁某某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及双方子女意欲过祥和春节的愿望,再加上双方当事人信得过的亲友的循循善诱,结怨十年的袁某与袁某某在天台法院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并合影留念。上访十年的袁某及被免予刑事处罚的袁某某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异口同声地说:“终于可以过个安安稳稳的年啦!”“感谢法院!”“感谢政府!”“感谢所有关心我们纠纷的人!”据悉,近年来,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和判决的不同优势,坚持能调则调,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去年的调撤率达52.23%,位列全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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