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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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下午,定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朝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某飞涉嫌受贿罪一案。为进一步筑牢全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该院将“庭审现场”变为“廉政课堂”,组织100余名在职干警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参加庭审。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6.4万元,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贪婪把我引进了深渊,我辜负了组织多年来的培养,对不起家庭和父母……希望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被告人席上,刘某飞进行最后陈述,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清楚地反映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整个过程以及思想根源,被告人的忏悔让旁听的干警们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深刻的警醒,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旁听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干警代表:“被告人作为人民法官,本应模范地执行法律,却经不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把法律抛之脑后,丧失理想信念,权力欲望膨胀,最终站在了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其经历发人深省。”
近年来,定远法院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推进,通过党组书记、院长上廉政党课,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系列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时刻自警自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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