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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法官,有机会调去纪委工作。该如何选择?

来源:南都小吏;转自:法语无疆35岁已经拿到员额法官,说明题主综合能力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作为一个“有证”的人,纪委部门想要调过去也实属正常,不过作为体制内干部,特别是作为难得的员额制法官,建议轻易不要去纪委部门工作。

探讨问题之前,简单来看下法官与行政职务对应的关系,不过在职级对应上还没有具体的套改原则。省部级副职:二级大法官;厅局级正职:一级高级法官;厅局级副职:二级高级法官;县处级正职:三级高级法官;县处级副职:四级高级法官;乡科级正职:一级法官;乡科级副职:二级、三级法官;科员:四级、五级法官。

从职级晋升上看。纪委系统的公务员,与普通公务员一样,在晋升职级时需要逐级晋升,而且不同级别的单位会受到职级职数的限制。以市级纪委为例,四级调研员相对而言就不是很多,会有很多人竞争,理论上会受到个人资历和年龄的影响,想要突破四级调研员可不是那么容易。法院系统员额法官晋升等级则不同。通常分为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晋升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每2年晋升一次,市级法院在四级高级法官上基本没有数量限制,从一级法官晋升四级高级法官需要5年左右。因此,只要入额成功,即便从五级法官开始,达到四级高级法官雷打不动(副处级,等同于三级和四级调研员)只需要11年。而纪委系统想要晋升到四级调研员,就得看情况了。

从工资待遇上看。公检法系统在体制内工资处于上游,而法检两院更是处于公务员工资的最前端。这其中,法院和检察院的员额制法官和检察官因为入额成功,具备独立办案资格,从而工资待遇更高。作为政法系统的在编干部,单是每月1200元的政法津贴,都让人无比羡慕。即便是普通的法院在编工作人员都比公务员要高,更何况已经入额的法官呢?加上双边公积金,绩效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补助,通常员额制法官的工资待遇要比普通公务员工资高出50%左右。而且,法院工资待遇由省级财政负责保障,这些优势都是作为纪委干部无法比拟的。

从工作压力上看。纪委和法院员额法官两者都是忙碌单位。特别是机构改革,纪委职能调整以后,纪委系统的工作人员,很少能得到休息,需要不分昼夜的工作。派驻纪检组的人员可能还稍微好一些,而作为纪委本部基地的人员,确实相当忙碌。另外还要担负党风廉政教育的主体任务,重要节点时段的执纪监督和问责等。当然,法院也毫不逊色,案件审理转为终身责任制,加上同样存在考核指标和异地办案,无疑会给法官制造很大的压力。

从发展仕途上看。纪委系统要略好于法院系统。纪委系统毕竟属于党委工作部门,一方面可以下放到县区纪委部门,或者在系统内部流动,分配到派驻纪检组担任职务;另一方面,还可以横向交流到其他党委部门任职,总体来说不会有很大的限制。而员额法官则不同,毕竟属于法院系统内部专业性比较强的干部,很难与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四大家的行政单位交流互换,最多也只能在上下法院系统任职,局限性比较大。

另外,如果员额法官转任员额检察官,通常不会受到影响。但员额法官转任纪委工作,会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员额法官的等级与行政级别没有完全的对应,所以员额法官转任纪委,其等级未必会得到保留,关键还得看当地组织部门是否认同。比如,市级法院的员额法官是四级高级法官,行政级别对应为副处,如果转任纪委部门,组织通常只认正科实职,不会对等保留四级高级法官而给予四级调研员待遇。所以,一旦转任走出法院员额法官,在本身工资待遇下降的情况下,有可能还会雪上加霜,很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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