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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宪法当庭读,我看谁敢判我输?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明律如是说 Author 陈明东耳西来

来源:明律如是说;作者:陈明东耳西来某案件,明律代理被告去应诉开庭。原告是名60来岁的老者,他没请律师,亲自披挂上阵的。开庭时原告手里拿着一本薄薄的红皮书,不管法官问什么,我说什么,轮到他发言时,他都要从他手里的“秘笈”里找几句话来应对。讲真,老者说的那些话虽然不是很贴切,有点儿似是而非、答非所问、牛头不对马嘴。但听上去真的都很正确,都很堂而皇之,都让明律觉得莫名熟悉,却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读过。这感觉恰如“似曾相识燕子却不归来,无可奈何花儿真的落去了”。我也吃不准他手里的拿的到底是什么“秘笈”,有点儿好奇。如是N次后,法官也忍不住问老者,原告,你手里拿的什么书呀?老者淡然一笑,充满优越感地回答,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和宪法冲突。我看谁敢判我输!法官……我……老者:手持宪法当庭读,我看谁敢判我输?!宪法当然是好的,但宪法固然地位崇高,其条文内容主要是原则性规定,不具体不细致,不方便直接套用适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司法原则,一般极少直接援引宪法条款作为案件适用法律依据的。不信您看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最后所附的法律依据,就几乎没见过直接援引宪法条文作为判案依据的。宪法再好,也得能直接适用本案才行。况且老者当庭援引的宪法相关条款,于他的案子而言,也未必准确、合适的。本案的案件结果?调解结案了,双方拿的是《民事调解书》。宪法没有输,老者没有输,被告也没有输,法官也省事儿,不用写《判决书》了。一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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