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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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据说是最高法院离职法官写的“法官的小心思”文章被频传,这篇文章说,一审法官习惯于跟着法检的思路或者可轻可重的情况下往重里判,二审法官和再审法官能维持就维持。这背后的逻辑是,法官如何避免被追责。法官不是希望做出好的判决,一个让社会满意的判决,去实现法律正义的判决,而是避免自己被追责,如何保全自己。
我不能说,每一位法官都这么想,但这样的想法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普遍性。这里的关键点是,什么样的制度能促使法官追求自己理想的判决,让法官去追求正义。我们不能去苛求每一位具体的个体,而是去思考建立一个机制体制,有助于让法官是基于追求司法正义的目标,而不是为了避免错误判决而判决。
做判决的两个逻辑,为了做出好的判决而判决,避免做出错误的判决而判决。遗憾的是,很多法官是后一个逻辑。这需要从制度和机制体制上找原因。
@律师刘文广: 民事领域有另一番风貌
@蒋登辉:的确存在这种风气,一种是现实需要,另一种是制度要求。
@musto:问题就在于,为什么“一个让社会满意的判决,去实现法律正义的判决”,会让法官被追责?
@有意义-有意思
@语池荷先森:从个人的法官、法务和律师职业经历及与一二审法官的交流来看,二审闭眼维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现在的中院二审,相当程度上,已经不能发挥对一审的监督纠偏的作用了。
@杭州律师张: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能把法官一些小错误太过于放大,无限制追责。这样法官在判决时,更要考虑自身安全问题了。应当允许无心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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