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示: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已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来源: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院网、黑龙江网等据《黑龙江日报》消息: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王春福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王佳斯为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王春福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王春福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此前,2023年2月17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曾发布拟任职干部公示,其中:王春福,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二级高级监察官,拟任省直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王春福简历


王春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10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刑事司法专业大学毕业,法学学士,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任黑龙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1996年8月大学毕业进入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曾任政治处干部教育科科员、科长(副科级),起诉科副科长。2002年4月通过竞聘提正科级,任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06年1月任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2011年7月任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现任黑龙江省纪委常委、省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副厅长级)。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纪委委员、常委。2021年7月16日,拟任省直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2021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王春福为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2022年5月2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王春福当选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17日,拟任省直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春福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王春福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往期回顾

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 “阅读原文”进入法律人书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