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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捐出了《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的获奖奖金20万,却收受贿赂6456万!

来源:法律学堂;作者:王学堂

2013年,一篇法学巨作横空出世。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日前在中央政法委微信公号“长安剑”发表署名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

称,纵观已发现和披露的案件,冤假错案的形成主要与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以及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很大关系。

文章认为,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是我们守护司法公平正义底线的末端,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给党、给人民、给宪法和法律一个交代。

文章中说,在西方,法官与公正是同义词,我们也认为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如果一个法官办了违心案、糊涂案,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变成了加害者,其职业耻辱感是一辈子都洗刷不掉的

2013年度第四届中国软科学奖颁奖典礼11月6日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发表的《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荣获中国软科学奖。

沈德咏在颁奖典礼上发表书面致谢词表示,《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既无宏大议论,更乏瑰丽文采,只是立足本职工作,本着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精神,讲了一点真话、实话而已。“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借此机会,谨向关注、理解、支持中国司法工作的各位同道和朋友表示由衷地感谢。

颁奖典礼结束后,沈德咏委托其家人将所获20万元人民币奖金捐赠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用于支持中国残疾人听力康复事业。

10年之后的2023年5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沈德咏的刑事责任。

那个捐献20万元奖金的人竟然受贿了6456万元,真是让人眼镜大跌。

2015年8月,他曾以“浅谈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为主题,为最高法全体干警及各刑事审判庭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党课,他提到“要涵养正气,为人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坦坦荡荡”“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不搞团团伙伙、宗派主义”。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8年6月,离任最高法之际,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了一份《离职告别书》,沈德咏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

“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那问题来了,这6456万元从哪里来的?他不会认为自己是冤假错案吧?

问题还在于:身为一名正部级干部,这样的职位几乎可以说国家全包,他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呢?

既然没有用,那他收受这么多钱干什么呢?

中国人讲闷声发大财,既然民眲这么多钱,他怎么就敢如此高调,他真的不怕头顶三尺有神灵吗?

老王想了好久,也没有想出答案。

延伸阅读:

2023年5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受贿一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配偶、女儿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沈德咏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沈德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德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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