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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1期>厉害了柳州检察!连续三年在柳州市直属机关绩效考评中获评优秀

柳州检察 2019-04-17

2015--2017年度以来,柳州市检察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绩效考评工作,连续三年获评柳州市绩效考评“优秀”等次。3年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亮点突出,开创了检察工作新局面。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在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三年来,柳州检察院打造了九项亮点工作,分别是:

 

是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积极宣传全市检察工作,弘扬检察正能量。创新新媒体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好“柳州检察”微信、微博,首次开通了“便民服务”通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通报检察工作,首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


柳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二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升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深入挖掘和树立我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近三年来,我院共有36个集体和59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各种荣誉,其中市院监所检察科等12个集体荣获集体三等功,徐燕静等67名个人获得个人三等功荣誉。


三是强化侦查监督对民生民利的保障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精神,推动在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式审查”模式,开创审查逮捕新模式。根据高检院、自治区院“探索诉讼式审查方式”的工作部署,在全市两级侦查监督部门开展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工作,指导各基层院对逮捕案件进行诉讼式审查。带动全市工作,全面铺开“诉讼式审查”。


柳州市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对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实行诉讼式审查


四是聚焦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推进民行检察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两级院人员参与,加大民行创新工作为取得新突破,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区前列。


柳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座谈会召开


五是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通过加大监督力度, 2017年度达到70件,在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数52件的基础上,增长35%,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是实行了公诉一体化,集中力量办理大要案。依照上级指示精神,遵循“集中优势资源攻坚克难办大案”的思路,谨慎谋划,精心调配好相关人员,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整合资源。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原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效显著,继续在全区乃至全国排名前列。同时完成了上级院所交办的一系列专案,案件受理数、审结数、起诉数排名全区前列,两级公诉机关人均审结案件数排名全区第二。


柳州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七是提高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水平,紧紧围绕刑事申诉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体要求,组织检察人员扎实开展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近两年来,我院控申部门提出抗诉案件并成功改判的数量位于全区第一位,报送评奖的国家赔偿精品案全部获奖,全面提高了我市控申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会议在柳州举行


八是全面提高检察理论研究水平,组织开展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和专题调研的工作获得了自治区级表彰或奖励。开展检委会工作成绩突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九是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在筹建党员之家和智慧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打造党建品牌。联系有关软件开发公司,合作研发智慧党务平台,已实现了预警、上传下达的功能。


今后,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再创检察工作新成绩。 



供稿:市院案管科

编辑:梁丽媛

审核:毛建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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