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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小姐姐,警察蜀黍送你回家!

2017-06-18 新媒体工作室 宁乡公安

提起缅甸估计大家都会想到.

珠宝翡翠、手工艺品、

还有缅甸新娘

毕竟金钱买来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小编可不提倡这样的婚姻行为,

而且稍不留神你可能还会被别人套路一波。

导读
数月前,缅甸妇女花花祝(缅甸缅族人,27岁)、香婉(缅甸傣族人,17岁)先后被缅甸当地熟人以打工为由诱骗至我国云南省瑞丽市,并通过介绍人以九万元和十三万元的价格卖给我县沩山乡、灰汤镇居民。

宁乡警方查获情况后,迅速开展侦查和解救工作。被解救的两名缅甸妇女见到中国警察非常激动,并通过翻译表示自己非常想念家乡,渴望回家。为了让两人早日回到自己的国家,宁乡警方非常重视,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章晓波亲自做出批示:迅速与云南警方联系,安排专人护送回国。

(图为宁乡警方护送被拐卖缅甸妇女到达瑞丽口岸)

经过一系列前期工作,6月13日至14日,宁乡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灰汤所、沩山所组织相关民辅警,在人境大队长钟志杰带领下,连续车程一天一夜,奔波两千多公里,赶至云南省瑞丽市口岸,成功将两名缅甸妇女移交给缅中联合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木姐联络官办公室。在瑞丽口岸,花花祝和香婉看到口岸对面的祖国,流下了欣喜的眼泪,对中国警方连声感谢。

(图为宁乡警方与缅甸警方进行交接)

此案办理过程中,灰汤派出所、沩山派出所与人境大队协同作战,对涉嫌拐卖妇女的玉某(云南人)、杨某(宁乡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宁乡公安郑重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编辑: 豆   豆

编审: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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