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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复活的驾驶证:去世的驾驶员竟然还在开挂车

驾驶证复活了?去世的驾驶员竟然还在开车?!当然不是,面对如山铁证,“张某亮”只能交代事实。

09时13分,二大队民警在G15W常台高速王江泾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张强在检查一辆从宁波往山东的鲁G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发现驾驶员张某亮提供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张某亮自称自己上次驾驶证审验是找黄牛办的,可能是黄牛没有给他弄好,所以注销了。

张警官又令张某亮出具身份证,张某亮又称自己的身份证掉了还没去补办,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张警官通过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发现张某亮与系统中的照片并不一致,而且系统显示张某亮已经于2016年10月“死亡”!

原来,“张某亮”的真实身份叫张某有,而张某亮是他的哥哥,而且在2016年10月份就已经过世了,张某有本身是B2的准驾,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而哥哥的驾驶证正好是A2证,为了多些挣钱,于是在哥哥去世后,张某就铤而走险弄来了张某亮的驾驶证,找黄牛花了200块钱把驾驶证上张某亮的照片换成自己的,企图瞒天过海。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张某亮死亡后,其登记在公安网上的驾驶证也一并被注销了,这才露出了马脚,最终被民警查获。

张某有的这一荒唐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张某有因为准驾不符和使用变造的驾驶证被罚款5600元,记24分,并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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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提醒:张某有将自己的照片贴在别人的驾驶证上进行使用构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受到15日以下的拘留,处两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的处罚。

此外,张某有本身的准驾车型为B2,其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将受到两百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的处罚。

(以上图文素材由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二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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