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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关于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
中基协字〔2023〕51号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相关工作要求,自2023年2月24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可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自行查阅本会员2022年第四季度信用信息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向2022年第四季度前成为协会会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2022年第四季度信用信息报告。
二、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应当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各会员对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结果有疑问的,在收到信用信息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向协会提出书面查询申请,相关申请材料请发送至pf@amac.org.cn,协会将在收到查询申请后尽快予以答复。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