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创新中心最高奖亿元!2021年宝安1号文实施细则来了
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操作流程,近日,宝安区又发布《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作为制造业大区,宝安发展工业互联网既有雄厚的基础又有现实需要,当下,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为加快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决策部署,建设好宝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今年3月16日,宝安区委区政府出台《若干措施》作为2021年深宝发1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发展,加速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共三章,包括项目申报主体及流程、资助措施及要求、附则,此外,附件为项目申报材料。
第一章中规定,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在宝安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部分条款适用于区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与区政府或区政府部门有合作协议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项目申报主体要求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实施细则》明确项目由区或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电子申报入口http://zwfw.gd.gov.cn/)。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后将拟资助名单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上公示,项目资助资金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实施细则》第二章涵盖24项资助措施以及奖励标准、奖励条件、受理部门、项目审批补充流程等,明确奖励申报操作流程。
第三章附则中明确各项目的具体受理时间以申报通知发布的时间为准,《实施细则》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与《若干措施》一致。
宝安“真金白银”发展工业互联网
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
1. 工业互联网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
对于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照上级扶持资金的50%,分别给予最高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2. 工业互联网标准奖励
对主导制定工业互联网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3. 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支持
支持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项目5个以上,给予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200万元的政策支持。
4.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
对年度新增注册量超20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0万次的区内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5.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
对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二级节点建设项目,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1:1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6. 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
对同时达到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客户数量3000家以上、平台服务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区内平台,分级分层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7. 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奖励
对客户数量达到100家且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8. 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培育奖励
鼓励宝安区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双跨平台”,给予1000万元奖励。
9. 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引进奖励
积极引进“双跨平台”企业,对落户宝安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在宝安区从事双跨平台业务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10.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
对建成模拟产线及具备工业智能、数字孪生、工业增强现实等应用试验验证功能,且提供实物展示及沉浸式体验展示场景的推广中心,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遴选1-2家给予投资额50%、最高1500万元的资助,获得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资质的给予优先支持。
11.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成长奖励
遴选30家优秀服务商入选资源池,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支持资源池内服务商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追加30万元奖励。
12. 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补贴
对上云上平台的企业,按照平台或工业软件当年度收取费用的30%给予最高5万元的消费券补贴。
13.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奖励
对标识注册量超100万条且月均解析量超10万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4. 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
遴选10家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15. 企业自动化改造补贴
鼓励企业加大对生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对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一年内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购置价格的10-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00万元;其中,对于购置宝安企业(注册地在宝安区)生产的设备,且该部分设备投资额占设备总投资额30%以上的,再给予20万元的奖励。
16. 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
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17. “5G+工业互联网”园区奖励
遴选5个“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每个给予100万元奖励。
18.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奖励
对于区内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通过国家或省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验收的,给予每家100万元奖励。
19. 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奖励
对获得区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股权投资的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按其获得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部分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20. 其他股权投资获得奖励
对获得其它股权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区内工业互联网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1.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
对2021年促成制造业企业融资超过10亿元的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22. 培育和引进优秀工业互联网人才
认定2家面向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的实训基地,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资助。
23. 行业协会扶持奖励
支持成立工业互联网行业协会,经区业务主管部门考核达标,给予协会100万元支持。
24. 工业互联网高端活动奖励
年内支持举办3场以上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大赛、大会、展会、论坛,汇聚全球顶级产业资源,提升宝安工业互联网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区举办会议、活动等政策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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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