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说法 | 偷拍庭审视频还分享到微信群?这样做小心摊上事儿
一般在庭审开庭前,
法官会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庭审纪律。
请不要随意走动;
手机调为静音、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等......
这些都是要大家共同遵守的。
但最近在
南海法院民一庭的一次庭审上,
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
三名旁听女子竟违反庭审规则,
拿起手机偷拍视频和照片!
法庭是严肃严肃严肃的地方
(重要的事说三遍)
这样做的后果你知道有多严重吗?
6月5日上午9时,民一庭刘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陈姐、何姐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紧张的庭审持续到11时40分许,陈姐眼尖地发现下面旁听席上有两名女子举止怪异,好像在偷拍。
陈姐马上跟刘法官反映,刘法官当机立断让两人把手机拿上来检查,向庭长汇报了情况并联系了法院的技术人员和法警。
检查后发现,这两名女子果然是偷拍了视频和照片,刘法官询问,是否有将视频或照片流传出去,当时两人均称没有,并解释偷拍只是出于习惯性和好奇。
11时50分,法院的技术人员和法警到达现场。在将所有旁听人员的手机检查一遍后,共查出了三个人有拍摄行为,录制和拍摄了数段视频和数张照片。
随后,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庭长,还有技术人员和法警多名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处理这件事,一直到中午13时50分才结束。
情景回顾
法官:你偷拍了几个视频?
女子:法官,我只拍了一个
法官:有传播视频或照片的行为吗?
女子:没有没有
技术人员到达后,女子才急忙转态
女子:......其实我拍了三段视频
技术人员(检查中):有4段视频,视频有分享出去的痕迹
女子:我发了自己的哥哥
技术人员(检查中):发去了一个微信群
女子:那......那个是我的家属群,我刚刚忘了
技术人员(检查中):还有一个没有备注的微信号
女子:那是我同事
技术人员(继续检查中):还有一个微信群,有很多人的
女子:那个......那个是我的同事群
检查结束后发现
罗某,80后,女,拍摄数段视频,4张照片,多次做不实陈述。
陈某,70后,女,拍摄视频1段,流传到微信群,多次做不实陈述。
刘某,70后,女,拍摄视频数段,照片2张。
流传到微信群里的视频检查后发现时长很短,是正式开庭之前的画面。
对于三人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法官让其删除了所有的视频和照片并给予了严厉的训诫,让三人写下检讨书。
下午14时30分案件继续开庭,陪审员陈姐、何姐陪同与法官一起开庭,直到18时45分庭审才完全结束。
法官有话说
刘法官:
陈姐和何姐都是经过政工科培训的细心谨慎的陪审员,这一次也是多亏了有他们帮忙,中午处理到那么晚,下午又要跟着我继续开庭,连饭都吃不上,真的很感谢他们的协助。同时,也提醒旁听人员遵守法庭规则。
在经验丰富的法院工作人员面前,
大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违反法庭纪律、扰乱庭审秩序
是对法律的藐视,
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全文
遵守法庭规则,从我做起!
请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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