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金50000元 赤峰市公安局出台黄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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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市委政府召开了推进全市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旗县区要把“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为此,赤峰市公安局出台了《赤峰市公安机关黄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黄赌”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将参照本奖励办法及时进行兑现。
赤峰市公安机关黄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群众举报黄赌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奖励举报黄赌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和“黄赌毒”违法犯罪的通告》等规定,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旗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对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举报黄赌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黄赌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进行认定,重点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
(一)涉赌犯罪线索:
1、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组织赌博活动;
2、协助组织赌博及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赌款和其他便利条件活动;
3、暴力护赌、追讨赌债活动;
4、参与赌博活动;
(二)涉黄违法犯罪线索:
1、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
4、组织淫秽表演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犯罪的。
第四条 举报人举报的黄赌违法犯罪线索,应属公安机关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法律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信息应具备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物品等三个以上要素,不能提供违法犯罪活动三要素,仅为怀疑、推测性举报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第五条 举报人可通过报警电话“110”或者以书信、传真、面谈、网上举报等方式举报黄赌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工作单位、住(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保密。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8335632 0476-8821251(24小时)
网络举报(网址:)
微信举报【微信号:赤峰公安(cfsgaj)】
第六条 对“犯罪行为举报事项的核查处理及对举报人的奖励程序: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由办理案件的属地公安机关决定并实施奖励。公安机关应自作出奖励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受奖条件的,由受理办案地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第七条 奖励标准:
对举报涉赌犯罪案件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 5千元人民币以上奖励;对举报涉黄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视情节奖励人民币5千至5万元;对举报涉黄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但未构成犯罪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元。
第八条 同一案件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清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该举报的时间先后为准。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
第九条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捏造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以及以举报为名,干扰有关单位和个人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赤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赤峰市公安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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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治安支队
编辑/宋旭波
审核/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