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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美丽的“逆行者”;拘留添堵的“倒行人”!

赤峰公安 2020-09-09

     翁牛特旗广大干部群众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投入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他们是美丽的“逆行者”,我们为他们点赞;然而,还有一小撮,不服命令,不听劝阻,倒行逆施的“添堵人”,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截至目前,翁牛特旗公安局已查处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治安案件7起,拘留7人!


     让我们点赞美丽的“逆行者”;坚决惩处添堵的“倒行人”!

     2020年1月29日9时许,金色港湾居民王某敏因不满小区物业人员登记、检测,驾驶机动车快速倒车出去,辱骂登记、检测人员;2020年1月30日15时许,因小区防疫人员要求登记并提出非小区居民不允许入住,王某敏又对小区登记、防疫人员进行辱骂。案件受理后,乌丹派出所依法传唤王某敏,王某敏到案后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因自己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表示懊悔,向小区登记、防疫人员赔礼道歉,乌丹派出所依法给予王某敏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其弟弟丁某冉、弟媳许某苗进行训诫。

    2020年1月30日16时许,翁旗全宁街道办事处东道村董某醉酒后,借故随意殴打执行旗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任务的执勤人员。乌丹西郊派出所查证属实后,对董某的寻衅滋事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目前,董某已被送至翁牛特旗拘留所执行拘留。对董某违法行为的处罚,给意图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法人员以警示,为积极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村民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2020年1月31日晚19时许,在乌丹镇万隆园一期西北门的门口,格日僧苏木刘某某拒绝防控新冠状病毒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登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2月1日治安大队对其寻衅滋事的行为进行调查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20年2月1日10时左右,乌丹镇白音花羊场村民吴某某,在梧桐花镇庄头营子村,疫情防控期间,不听疫情防疫工作人员劝阻,故意破坏疫情防控设施,并强行通过禁止通行的防疫路口,梧桐花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翁牛特旗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此外,乌丹派出所还查处了以下三起案件

     2020年1月29日2时10分许,阿旗人孙某将翁旗乌丹镇同心路南段某商店玻璃门砸碎,进入商店内盗窃牛栏山二锅头白酒二瓶,乌丹派出所及时出警调取监控,控制孙某,孙某自称是武汉返回人员,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意图造成社会恐慌,乌丹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2020年1月28日16时45分许,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园小区北门,宋某飞醉酒后对正在开展防疫登记工作的物业人员张某进行辱骂,并阻挠登记、检测工作进行,乌丹派出所及时控制宋某飞,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2020年1月29日12时许,违法人程某会,乌丹镇长汉布人,为抄近路回家,对城区采取隔离封闭措施不满,故意用脚猛踹乌丹镇天河人家小区西北角的隔离设施,造成设施损坏,乌丹派出所及时处警,控制程某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信源丨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
编辑丨王晴 审核丨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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