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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诺医药,美国上市获「备案通知书」,中信里昂、建达资本联席承销
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明确将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全面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实行统一的备案制管理。
8月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发布关于Adlai Nortye Ltd.(阿诺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3〕1058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情况表,阿诺医药的申报类型为间接境外上市,备案接收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中信里昂、建达资本为其承销商,汉坤为其境内律师。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Adlai Nortye Ltd.(阿诺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4,567,942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
2023年8月7日
阿诺医药,于2022年12月21日在美国SEC秘密递表,又于2023年7月27日公开披露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Cantor Fitzgerald(建达资本)、中信里昂为其承销商;Mazars USA LLP为其审计师;汉坤、美迈斯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美国律师;中伦、瑞生为其承销商中国律师、承销商美国律师。
阿诺医药,曾于2021年7月20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后失效。
阿诺医药招股书链接:
https://www.sec.gov/Archives/edgar/data/1944552/000110465923084478/tm2225088-21_f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