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赞成本会章程,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二、创作要求
从事文学创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吸收为会员:
1、作品曾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奖项、或在省级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的文学评奖中获奖。
2、参加“文学托起梦想·北京市中小学教师文学原创征文”评比活动获得特、一、二等奖的作者。
3、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不少于3万字的文学作品(诗歌按10行1000字计,下同)。
4、有独立创作并已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出版个人作品集一部以上。
5、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文学作品且作品实际被点击数在50万次以上、不少于15万字的文学作品。
6、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在省级以上的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7、在省级以上文学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文学理论研究与批评作品不少于2万字。
8、从事文学翻译、编辑、教学工作5年以上者或已取得中级以上业务职称,独立发表、编辑或出版过10万字以上数量的文学作品,工作成绩突出者。
9、对从事多种文学体裁、样式创作的作者,可参照上述条件,综合考虑其创作成就(以其中一种样式的作品为主要考量依据)。
三、申请办法
1、北京市教师作协每年组织审批1次新会员。
2、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需本人亲自在每年11月20日至30日间持有效证件前往北京市教师作家协会秘书处当面领取《北京市教师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3、填表完成后需用快递方式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勿用包裹方式邮寄)快递至北京市教师作协秘书处,并注明“申请入会”。
4、新会员在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未办理手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加入,一年内不能重新申请。之后再次申请须按照本细则重新申报。
5、申报材料均不退还。
6、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北京市教师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从秘书处领取后),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bjjszjxh@163.com。
3、出版或发表的文学作品目录概览或书评。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作品被重要文学选刊、文艺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情况,需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6、除《申请表》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需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领取入会申请表及快递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18号现代教育报社南楼107室(邮编:100053)
北京教师作协秘书处
北京市教师作家协会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