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
印发《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工作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了《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请即时上传电子邮箱wenhuachu@moj.gov.cn,综合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报全国普法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0年11月19日
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今年将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继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经商中央有关部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
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
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
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时间为国家宪法日所在的一周,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组织安排7场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11月30日上午10点,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在司法部设主会场,并通过视频连线到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分会场。请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安排本地、本系统的宣传周启动工作。
(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12月4日,组织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三)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根据党中央关于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2020年“宪法宣传周”举办七场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各主题活动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地方司法厅(局)配合主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要综合考虑地方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开展活动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全国普法办进行调整。宣传活动安排请报全国普法办,纳入“宪法宣传周”总体工作方案并向媒体发布。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全国工商联组织开设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专场。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全国工会“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
2.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部
3.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牵头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4.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牵头单位:教育部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民政部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事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牵头单位: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中央网信办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当地“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
(四)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在全国评选2020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
2.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国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
3.在全国各高铁列车和车站播放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全国普法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主办)
4.发布第二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主办)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五
宣传报道
1.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就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刊发评论员文章。
2.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制作播出一期“焦点访谈”节目。
3.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和“七五”普法成效报道。
4.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5.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2月4日晚黄金时段在CCTV 1套播出“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
6.请全国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海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组织设计制作)。
7.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出各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情况,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8.请“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
9.请法治日报在12月4日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社论,整版推出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报道。
六
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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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普法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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