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宪”在行动|青海各高校举办宪法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青海普法 2022-10-27

11月30日至12月6日
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宣传周主题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宣传宪法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12月4日
我省高校陆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青海大学——自制《民法典》小剧场集锦


在国家宪法日当天,青海大学学生自制《民法典》小剧场,向全校学生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


民法典之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百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但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并非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只有具备违法阻却事由的条件下,未经本人同意的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民典法》之“婚姻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恩”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青海师范大学——

举办“全民伴我行”全民竞答活动


在国家宪法日当天,青海师范大学举办第二届“全民伴我行”全民竞答活动。


“宪法宣传周”

第二届“宪法伴我行”全民竞答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好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第二届“宪法伴我行”全民竞答活动。




一、竞答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及社会群众。二、竞答时间    2020年12月4日9时至11日18时三、竞答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四、竞答方式    

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界群众均可通过登录“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入学习竞答页面进行有奖答题。

(具体答题方式如下)

①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答题页面

②搜索“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后,关注“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进入活动资讯页面选择“宪法伴我行”全民竞答栏目参与答题。

③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进入答题页面答题



青海民族大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共青团青海省委与青海民族大学共同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恪守法治信仰”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活动当天,以“宪法走进校园”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在弘毅楼学术报告厅举办,讲座由法学院多杰昂秀博士担任主讲,三旦尖措同学主持,青海民族大学第三十九期“民大英才”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代表和法学院学生代表共200人参会。讲座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优秀同学获得由团省委提供的纪念奖品。与此同时,在进德楼模拟法庭举办了由法学院学生表演的“模拟法庭庭审现场”活动,同学们通过庭审了解和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对宪法本身和宪法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往期回顾

4个月女婴两次坠楼!其父拒绝治疗,是否还有监护权?

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宪”在行动|宪法精神入人心 消防救援保平安

“宪”在行动|海北州司法局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青春之海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qinghaipufa@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