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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煤炭工业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4-28 山西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煤炭行业安全监管人员,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和顺县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监管巡查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个名额(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个名额)。具体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3、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7年劳动合同期 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在和顺县电视台、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9日

  报名地点: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或原件存放教育部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需携带所在院校出具的2018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复印件;

  (4)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一寸同版正面红底免冠彩照5张(背面写姓名);

   (7)考生需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下载并打印《2018年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 表》两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 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 进一步咨询确认)。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 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 表》(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 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 劳动合同》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2、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其它事项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3:1的相应核减招考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的名额调剂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该专门岗位都调剂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3)招聘岗位核减、调剂及取消情况,将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发布补充公告。

  (4)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煤矿安全业务知识占70%,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各占10%等。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8年5月1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考生笔试成绩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资格证、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要求的竞争比例和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及社会公布。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 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超过应聘名额形成竞争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笔试煤矿安全业务 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增加一个竞争环节。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 达到70分(含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时间安排,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一)体检由和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进行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和复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 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工作的,要到考生所在学校的院系或其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考察。已就业的,要到其工 作单位进行考察。未就业的,要到其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考察。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 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 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入编及聘用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要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

  八、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内,相关信息均在和顺县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4-8142701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附件:1、《2018年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 

2、《和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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