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家炳楼架空层学生活动场地管理方法和申请流程
田家炳楼架空层学生活动场地
使用暂行管理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田家炳大楼架空层场地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架空层的功能,达到“服务全校师生、服务社团、管用结合”的目的,确保各项活动的更好地开展,结合学校田家炳大楼架空层场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总则
第一条 凡在学校田家炳大楼架空层场地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 架空层场地主要面向学校各社团、各级学生组织开放,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和校外组织(私人行为)申请。架空层场地内杜绝一切非法、不健康的活动。
第三条 架空层场地空间分配与规划,皆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并由惠州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辅助管理。
2.使用管理
第四条 单位(部门)借用架空层场地时需要附相关资料,并提前一周(最早可提前十天)向校社联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使用,此外,周一至周日(每周)的17:30—19:30分,街舞协会将在架空层进行舞蹈训练,架空层将不提供给除街舞协会外的组织使用。
第五条 凡申请经核准后,使用单位(部门)不得无故变更活动或进行转让。
第六条 借用优先级:社团活动,校级组织活动,院级组织活动。
第七条 使用单位(部门)应自觉保持架空层场地环境整洁,活动结束清理场地,文明用地。
第八条 使用音响应注意音量,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中午12:45--14:30及晚上22:30后不得使用音响。
第九条 借用架空层场地时,如有布置场地的行为,张贴标语或海报要整洁划一,结束后要收拾干净,不得破坏室内设备或墙壁、不得在天花板上钉挂、涂抹、张贴,不得直接使用泡沫胶粘贴(可在泡沫胶下垫一层透明胶)。
第十条 如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可依实际情况提前通知取消场地使用,使用单位(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活动时间内活动负责人应在现场督导至活动结束。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部门)使用场地时,若违反相关规定经劝阻无效者,应当场停止使用,并取消架空层场地申请权三个月。
第十三条 架空层办公室不对外开放。
3.安全防范
第十四条 活动人员离场前要负责查看电源、风扇等是否关闭,杜绝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禁止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禁止在活动场地内煮食物,更不得使用校方禁止物品。
第十六条 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凡有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同学,请妥善放置,否则会有扣车惩罚。
4.附则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有权利对本制度提出异议,并通过校社联常委会讨论修改。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校社联常委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效,场地使用单位(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田家炳楼架空层学生活动场地
各组织申请流程
社团组织
1.填写架空层申请表,每周一中午之前交于社联与社团交接的策划部委员,审核格式与内容,无误,对所有架空层申请表进行汇总。
2.汇总发现场地冲突,先按照申请优先级进行筛选。优先级为(社联协会、校级组织、二级学院学生组织)若为同级的组织冲撞,联系双方负责人,自行进行协商。
3.社联审核无误,每周二交于校团委老师审核,签字盖章,申请表上半部分交于校团委办公室存档,下半部分交于申请单位。
校级组织
每周一之前联系社联郭臻同学(18125809512/679814),提交申请表。审核无误后,其余程序按照社团组织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二级学院学生组织
1.将表打印好,交于相对应的二级学院的分管老师签名盖章。
2.其余流程与校级组织申请流程一样。
田家炳楼架空层学生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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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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