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过去一年,全校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创新创业、服务成长成才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学生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充分发挥和调动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全面发展,根据《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和《惠州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优秀集体
二级学院学生会、社团;
先进个人
校、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班干部。
二
评选名额
1.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1个。
2.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3个。
3.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242名(具体分配见附件分配名额表)。
4.惠州学院优秀学生社团:3个。
荣获“红旗学生会”、“优秀学生会”称号的学生会,同时授予该学生会主席团1名“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主席”称号;荣获“优秀学生社团”称号的社团,同时授予该社团会长团1名“惠州学院优秀学生社团会长”称号。
三
申报项目和条件
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做实事、做好事,有扎实的学生基础,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在学生干部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学生组织自身建设,成效显著;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前50%,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自觉成为网络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上一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8.现任学生会干部,截至2018年2月28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
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
1.组织建设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将学生会组织章程核准稿报送至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产生、配备程序规范,主要学生干部通过公开差额竞选产生;遵循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机构设置合理,具有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2.思想引领坚定。积极拥护党的领导,为实现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帮助同学追求理想,提升道德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3.成长服务扎实。积极开展创业就业、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实践育人、体育锻炼等各类成长服务活动,推动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特别关注同学中的困难群体,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4.积极参与或承办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如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美食节、迎新生晚会、十大提案、阆苑啄木鸟等活动;
5.仍未建立“一心双环”组织架构的二级学院学生会,均需按二级学院学生会整体参评;
6.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不得参与评选:
(1)违反团章和《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2)不接受二级学院团总支指导;
(3)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影响恶劣的行为;
(4)严重脱离群众,学生反映强烈;
(5)干部选举程序不规范,或未经选举,直接指定产生现象。
惠州学院优秀社团
1.遵守《惠州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2.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团结,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学期初有明确的活动计划,学期中能够较好的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较详尽、真实;
4.社团成立满一年,人数在30人以上,社团成员思想进步,积极向上;
5.社团经费管理严格,使用合理;
6.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此社团评价优秀;
7.社团一年内举办有代表性活动1次及以上;
8.社团及社团负责人遵守纪律,无处分记录;
9.社团内部无私刻印章;
10.没有参加与社团宗旨及与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11.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工作;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评选:
(1)违反《惠州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规定开展活动,被记过大过;
(2)在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影响恶劣的行为;
(3)严重脱离群众,学生反映强烈;
(4)干部选举程序不规范,或未经选举,直接指定产生现象。
四
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基层学生的意见。
2.严肃申报,公平公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核实相关信息,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所在组织成员和普通同学意见。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如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表彰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
材料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要指导推荐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务必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各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会工作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报校学生会办公室。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务必于2018年4月2日(星期一)中午18:00前将各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于4月2日中午12:00—13:00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候,将视为自动放弃。
邮件请严格按照报送要求,根据文件夹建立模板整理汇总,并以“二级学院名称+学生会评优材料”或“社团名称+社团评优材料”命名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
材料报送方式
1.2018年4月3日,申报材料审阅;
2.2018年4月8日,现场工作汇报;
3.2018年4月9日,评选结果公示。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校团委办公室:2529160
校学生会:曾定18316803207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张哲睿 13631931634
工作邮箱:
校学生会工作邮箱:hzuxsh@126.com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邮箱:hzu_shelian@163.com
工作地址:
惠州学院少康楼二楼校学生会办公室
惠州学院少康楼二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附件
以下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1.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3.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4.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5.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推报名单汇总表
6.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学院学生会活动汇总表
7. 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内附件:“2017-2018学年惠州学院XX学院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表”)
8. 惠州学院“优秀社团”评选办法(试行)
9. 申报“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材料清单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来源 / 惠州学院学生会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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