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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被骗?省市场监管局表态,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记者调查


(资料图来自金碧坊论坛)

在昆明市东风东路和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处的一栋白色楼房里,每天都有许多老人陆续来打卡,赢取一种叫“豆子”积分。


参加活动

的老人:


“以前活动很多。理疗,那个椅子通电,我们坐在垫子上做理疗。有专家来讲健康课,也卖东西。“


“他们公司很大,也卖一些保健品。”

“保健品”陷阱

据老人们介绍,原来他们每天打卡后都会有专人对他们热心讲解各种健康知识并指导大家购买公司的保健品,还鼓励大家多带身边的老年朋友来参加公司的活动。会员卡里的“豆子”类似现金抵用券,能抵扣一定现金购买房间内日用品。

市民张女士:“见得太多了!他们先从情感上控制老年人,然后让老年人乖乖掏钱买那些价格昂贵的保健器械、产品,或者再去拉别人进来。”


对此,市民刘先生深有感触。刘先生的母亲是位知识分子,去年却掉入保健品推销陷阱,先后花销了十多万元购买保健药品。

刘先生:“根本劝不住。他们太懂老年人的心理了。对于普通老人,喊'爷爷'、'奶奶',面对那些渴望年轻的老人,喊人家'孃孃'甚至'姐姐',说:'你都辛苦一辈子了,钱不花在自己身上留着做什么?'。老人走进他们那个会场,进入那个团体里面去,怎么能不掏钱?三个老人,只要有一个人掏钱买,他们都赚得够多了。”


记者还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个具体的地址是在人民西路110号5—6商铺里面,外表看着商铺很不起眼,甚至连门脸都没有。但是里面还很热闹,会场很大,每天都在举行各种各样的讲座。


近年来,不良商家利用老年消费者渴望健康的心理进行保健品的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不断侵害老年人权益,因老年人盲目购买保健品而引发的投诉也不断发生。保健品市场乱象该如何整治?如何避免老年消费者掉进“保健品消费陷阱”?
3月14日中午12:00,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率队参加《金色热线》节目,就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


节目中,听众杨先生通过0871-96100热线也反映了有关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被骗的相关情况。

杨先生:“我是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景洪市很多人卖保健品卖老年人的钱,我们举报了多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管。”

    

主持人:“举报的时候把地址都告诉他们了吗?”

    

杨先生:“实名举报,做了登记他们不管。”


针对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张荣明表示:“我们核查之后,如果属于我们的作风问题,我们会进行追责。另外,相关购买的保健品,包括明查暗访的相关线索,我们会移交给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严肃的处理。“


随后,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胡燕铭也针对我省整治保健品市场的相关情况做了介绍。


胡燕铭:目前我们认为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这些:一个是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再有以保健为名开展一些违法违规活动等等,上面这些问题就形成了我们现在保健市场上的一些乱象,就像刚刚打进电话的群众反映的情况这样。这里面涉及到一些商家惯用的套路和手法,比如说有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误导老年人消费,先通过免费的赠送一些小份的商品,今天一把面条,明天几个鸡蛋,或者是小份药品,或者是免费体验的项目。如果我们收到举报以后,市场监管部门会进行认真的核实,看是否属于市场乱象里面的哪种违法情形,然后我们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最后,张荣明建议老年人朋友们在日常消费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要贪图免费的体检、免费赠礼、警惕“温柔的陷阱”

二是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他人的夸大宣传,对自己不了解的高科技产品不要道听途说、轻易购买;

三是大额消费要与家人商量后再做决定,以免引起家庭的纠纷;

四是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一旦权益受到损害,可作为维权依据。


云南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百日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云南省与全国同步于2019年1月8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百日行动组织开展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3115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359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6981个,检查“保健”类店铺   10510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3827个;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341家、中医养生保健机构102家,查处非法行医案件858件,取缔757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家,罚款306.9万元。


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45次,开展宣传活动1407次,开展协作执法341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81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4605万元,清理虚假信息(网络)19条。


为使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取得实效,云南省以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和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行为为查处重点,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9件,结案56件,罚没收入151.6566万元。


全省共查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19件,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2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10件,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行为案件2件,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案件9件。


省市场监管局对砚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文山七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地理标志和虚假宣传一案”进行督促指导。目前,此案因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19年3月4日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罪和虚假广告(欺诈罪)立案。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编辑:杨锐

责编: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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