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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套取金融贷款转借他人牟利,法院:借款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行为应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则,即只能出借自有资金,如果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借给他人,就可能面临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不仅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以高息转借给他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制裁。最近,铜梁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类似案件,并提示广大市民,一定要引以为戒,否则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2022年,樊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向罗某某借款。2022年7月,罗某某向中国建设银行铜梁支行贷款45万元。2022年12月,罗某某又向中国农业银行铜梁支行贷款30万元,并在收到银行贷款后,立即将全部贷款出借给樊某某。借款当日,樊某某与罗某某签署《民间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利息等。因樊某某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2023年11月,罗某某遂起诉至铜梁法院,要求樊某某偿还借款75万元及利息。

最近,铜梁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案涉两笔借款共计75万元,均系罗某某向商业银行贷款后出借,违背了民间借贷资金应来源于合法收入中的自有资金的规范性要求。其行为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基于此达成的借款合同应属无效,但樊某某应返还因此取得的款项并赔偿损失。综上,铜梁法院作出判决,樊某某应向罗某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实际产生的资金占用损失。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铜梁法院法官助理徐鸿雁认为,日常生活中,人们因需要资金周转,通常会向亲戚、朋友借款。但如果出借人出借的资金不是自有资金,而是将银行贷款的资金出借给他人,属于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行为,双方因此订立的借贷合同无效。
如果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高利转贷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向银行贷款或利用信用卡、“借呗”“花呗”等平台套现后,再将款项转借给他人,均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的行为,可能导致出借人难以收回资金,从而导致自己遭受损失。因法律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但出借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因此,以高额利息出借银行贷款的行为,还可能让出借人受到刑事处罚。

记者 唐孝忠






责   编:陈生容、程迷静

审   核:覃蓝蓝、万先觉

总值班: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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