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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潭,王鹏丨信息鸿沟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症候

陈潭,王鹏 电子政务杂志 2023-02-24

转载请注明“刊载于《电子政务》2020年第12期”。引用参考文献格式:陈潭,王鹏. 信息鸿沟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症候[J]. 电子政务,2020(12): 2-12.

摘 要信息鸿沟是数字时代信息技术衍生出来的非对称和非均衡化现象。数字中国的语境推动了区域信息鸿沟、城乡信息鸿沟、阶层信息鸿沟、代际信息鸿沟四大界面类别的生成,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伴随的信息投资、设备、消费与能力差距更加剧了信息鸿沟的扩大再生,从而衍生数字农业生产工程迟滞化、农村电商发展区域差异化、农村服务应用阶层区隔化、农村文化消费代际落差化等诸多实践症候。由此可见,弥合信息鸿沟和促进数字乡村建设对于实施乡村振兴和数字中国战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关键词:信息鸿沟;数字乡村;数字中国;智慧社会
DOI:10.16582/j.cnki.dzzw.2020.12.001

一、引言
随着现代信息资源与新兴技术的深度研究与创新性运用,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愈发成为推动现代经济迅猛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与新生技术工具。数字乡村是以数字化、智能化、优质化的生产要素为基本特征,以互联网平台为运作载体,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实用技术为手段的现代化乡村建设的新颖形态,数字乡村建设成为乡村未来的重要战略任务。《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中国城镇网民规模占总网民规模的71.8%,而农村网民规模仅占28.2%[1]。因此,如何实施现代信息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是有效破解数字乡村建设困局的基本手段,也是做好“智慧三农”工作和实现乡村振兴工程的必然要求。然而,信息鸿沟却成为了阻碍以数字乡村建设为抓手的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的主要因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信息鸿沟是当前阻碍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与数字中国战略实施的关键因素,因而需要着力推进信息化产业对传统农业的转型,使信息技术成为提升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以推进农业数字化的转型、农村服务数字化的落实及农民数字力的发挥[2]。然而,现代信息技术一方面促进了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的迅猛发展,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不断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而且,信息资源投入的低度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的零碎化、村民信息消费能力的脆弱化、村民信息获取能力的弱态化更加拉大了数字乡村建设的信息鸿沟。信息鸿沟的扩大压缩了乡村获取信息资源的机会,加剧了村民陷入“数字化生存”的危机,继而导致诸如数字农业生产的工程迟滞、农村电商发展的区域差异、数字化服务应用的阶层固化以及数字文化消费的代际落差等诸多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症候。毫无疑问,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状况和农民的信息能力决定着乡村数字化的横向扩展与纵向深入,信息鸿沟的存在和拉大会加速阶层差距、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的再扩大,并进一步演变成信息分化,信息分化又加速贫富分化和社会分化。因此,弥合信息鸿沟,阻断信息分化,有助于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有利于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平衡乡村数字化产业发展、发挥数字化服务的惠民功能以及畅通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
通过对既有文献的粗略分析可以发现,学界大致从接触和使用能力的状态、信息化服务供需关系、社会融入状况、信息技术与设备的开发等框架下探讨信息鸿沟的扩大及其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并发现信息鸿沟的深度与数字乡村建设的速度及实效有着密切的关联。吕普生基于可行能力框架认为,数字鸿沟的存在可能会引发农业数字化转型受制约、农村经济贫困的固化、农村居民城市流动受限以及农民的政治参与受阻[3]。袁野等通过利用PPS抽样与结构方程模型发现,农村信息化需求偏低,村民对信息技术保持较高的风险感知,农村信息化服务的供给与服务需求失衡,从而导致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迟滞[4]。Van Dijk等认为,信息获取与使用的差异会导致村民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下滑,并使其长期处于社会排斥及社会边缘化的地位,进而影响数字乡村的建设[5]。王耀宗等认为,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差距较大、农村信息内部发展不平衡、农村信息化产业体系未形成的问题是目前农业农村信息鸿沟产生的因素,农村信息鸿沟的加剧阻碍了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战略在农村的实施[6]。可见,对信息鸿沟产生的各因素分别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从能力、市场、社会、技术等微观视角考察信息鸿沟的界面划分及其扩大再生,有利于厘清信息鸿沟引致的社会风险。但信息鸿沟的产生并不是由单一因素引起的,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需将信息鸿沟放在区域、城乡、阶层、代际的视角进行类别划分,并结合现实语境找准信息鸿沟扩大再生的表现。既有研究文献未将信息鸿沟的语境与数字中国和数字乡村进行有机结合,不利于我们从中国乡村特色视角来把握信息鸿沟的面向与演变,不利于寻找推进数字乡村畅通建设的理路。为此,本文立足于从数字中国和数字乡村语境分别阐述信息鸿沟生成的界面类别和扩大再生,并以此总述信息鸿沟对阻碍数字乡村工程持续推进的具体表现,从而为弥合农村信息鸿沟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数字中国语境下信息鸿沟生成的界面类别
数字中国是在如何用“数字”服务百姓民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战略方针,是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点,以发展数字经济为起点,以满足人民信息化需求为最高目标。数字乡村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微观面向,数字中国战略的持续深化为数字农业、信息乡村的实现提供了宏观方向指引。但在持续推进数字中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同时,信息供需间的平衡生态遭到了破坏,由于信息主体所拥有的环境、制度、能力与意识的相异,大力发展数字中国所实施的财政投入、强基建计划以及政策扶持等措施未充分发挥作用,将随之引致数字化知识与信息接受的不充分,进而不可避免衍生信息鸿沟。信息鸿沟亦称“数字鸿沟”,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鸿沟。信息鸿沟或数字鸿沟概念最早可追朔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美国,盛行于21世纪计算机科学、社会学、信息学等领域的深化研究与广泛实践[7]。对于信息鸿沟概念的定义,有学者认为信息鸿沟是指不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人群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的拥有程度、使用程度的不同而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差距”现象[8],由此影响着各区域、行业以及阶层,并不断衍生诸如“数字贫困”“信息阻隔”“信息分化”“信息穷人”等术语。显然,以上定义是从数字设备的接入和使用程度来界定信息鸿沟的概念,强调信息鸿沟是技术接入与应用行为的分化,而狄杰克所著的《渐深的鸿沟:信息社会中的不平等》突破了原先数字接入的“技术中心论”的传统思维,进而转向将信息主体的意识与信息技能运用作为衡量信息分化、数字壁垒、数字贫穷程度的主要参数[9]。此外,刘骏等引入除意识、技术、使用之外的环境指标作为信息鸿沟的定义内容,即因信息主体的经济条件、国家的社会制度架构以及市场价格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信息获取机会的阻隔[10]。可见,数字鸿沟在各地区、行业、阶层等领域都能存在并产生深远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可以被称为数字鸿沟效应[11]或信息鸿沟界面,同时从历史发展的视角理解和界定信息鸿沟的概念能促使我们从更宏观、更全面、更科学的角度去把握信息鸿沟产生的主观与客观背景,从而为破解信息贫困的固化、信息生产场域的分化以及信息获取主体的异化提供依据。
由此,本文将信息鸿沟界定为:由于各信息主体所拥有的环境、制度、意识、能力与机会的差异而引致其接触、接受数字化信息与知识的不充分,继而在信息资源与技术获取、应用、创新的广度与深度方面产生的非规则演进现象。根据数字中国战略的蓝图描绘,各区域、城乡、阶层和代际间的信息化发展态势趋于平衡是实现数字中国战略、建造数字乡村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换言之,经济资源的富含指数、社会地位的高低、地域环境的优劣、年龄的跨度抑或成为影响信息鸿沟深度与广度的基础性指标。由此,一般将信息鸿沟界面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区域信息鸿沟。区域信息鸿沟表现为信息资源与技术设备的富含程度来自于地理位置和经济资源的“先天性偏差度”,是一种区域信息化非均等发展的表现形式,是不同区域由于经济资源富含指数、地域自然环境以及居民信息化意识与能力的落差而致使其在信息技术的生产、信息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设备的融合方面的非均衡性现象。东西部地区或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信息化差距明显,集中表现在网络渗透率、基础设施的普及率以及信息化服务的辐射范围等方面[12]。经济资源的贫瘠与地域环境的恶劣是区域信息鸿沟产生的直接因素,而当地居民获取信息的意愿强度是区域信息鸿沟产生的潜在因子。由于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的强化,东部地区在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及信息产业方面具有先期性和强势性,从而导致“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非对称局面。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又会影响所在区域居民的信息资源获取意愿,发达地区居民的信息化意愿较高,他们倾向于接受并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而处在闭塞地区的居民,其意识开化的程度偏低,对现代信息技术与资源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如深受经济发展水平与地理环境的制约,东西部地区农村“淘宝村”的数量布局及发展深度极不平衡。为此,由区域资源差、技术差、人才差、环境差所衍生的信息分化是信息鸿沟生成的首要面向类别。
第二,城乡信息鸿沟。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经济结构的主要面向和一般性特征,也是我国信息发展状态划分的主要标准和依据,同时也是发展数字中国亟需融合的两类面向。在向信息社会迈进的同时,城市与农村之间涌现一种新的差异——数字鸿沟[13],成为阻碍二元结构融合并发的重要因素。城乡数字鸿沟是信息二分化渗透的主要面向,指农村单元体在信息资源与技术的接入、使用、创新方面与城市相差甚远,从而在城乡间产生的信息非均衡分布的现象。由于农村地区地形崎岖、交通阻塞、高新技术人才稀缺、学历结构失衡,使其在宽带渗透率、信息服务辐射范围、网民规模度、信息基础设施普及率等向度尽显不足,从而衍生信息设备生产、接入与应用的二元分化局面。信息二元分化现象的存在导致农村单元在经济资源的积累、发展的机遇以及政治参与活跃度等方面与城市单元相比迥然不同。城乡信息鸿沟的间距大小是判定农村信息化差距的主要依据,也是评判数字中国就绪度的主要参考标准。
第三,阶层信息鸿沟。数字中国的最高目标是最大化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信息化需求,使得广大人民都能享用数字技术带来的红利[14]。但信息获取主体由于社会地位的高低及财富的多寡,使其信息化失衡呈“马太效应”,即低阶层群众原本的自然脆弱性与社会脆弱性更加促使其在接受和获取信息机会与能力方面尽显劣势。阶层信息鸿沟是信息阶层化传递的具体表现,是指由于财富情况及社会地位等不同而造成社会成员在信息资源获取机会与能力方面的差异。收入富余者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去购买互联网产品,以获得信息服务、产品与资源,而收入匮乏者则不足以具备支付信息化服务与资源的能力,以致于陷入“信息壁垒”,成为在信息资源获取上出现各种障碍的弱势群体[15]。另一方面,社会边缘化的存在也加深着不同社会地位群体的信息“深沟”,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在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活跃度、参与度及影响力远不及中高层次的群体,导致其在信息获取的范围和深度上与中高层次的群体相差甚远,如对一些重要新闻、信息、知识技能的猎取。贫富分化、社会分化能产生信息分化,而信息分化也会加剧经济的贫富与社会地位差,使得经济资源匮乏与社会地位低下的阶层深陷经济与信息分化的恶性循环。由此,“经济壁垒、社会边缘体”与“信息壁垒、信息贫乏”相互转化,恰巧契合信息鸿沟的阶层化传递。
第四,代际信息鸿沟。实现数字文化的代际传播是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重要条件。但如今信息技术与资源的运用、创新、传播呈现出“年轻化”的特征,即信息获取、占有主体以青少年群体为主。“银发一族”日渐成为“网外人”,而年轻一族却成为推动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生力军,无不体现着信息鸿沟的代际化演进。尼葛洛庞帝曾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指出,真正的鸿沟则会出现在代群之间[16]。由于年长者生理与心理结构功能的退化,使其在数字化的信息与知识接受方面略显吃力,信息更替的周期持续延长,信息技术技能逐渐弱化,从而演变成代际信息鸿沟。代际信息鸿沟多指因年龄跨度落差而使得老年人与年轻人在信息化意识的养成、信息资源的猎取与创新应用方面呈现显著的差异,尤其是在网络语言的创制、创新与共享方面出现了新的代群分化。此外,信息社会的推进改变了年轻一代与老年一代交流平台的形式,重塑了交流符号的内在结构,信息鸿沟的深化与推移使得年轻人与老年人日常交流受阻,代际矛盾与冲突愈演愈烈,代际隔阂问题在信息鸿沟的语境下得以强化与凸显,因此,如何消弭代群间信息的分化,缓和代际矛盾与冲突,修复代际信息隔阂,成为了“社会5.0”语境下亟待破解的痼疾。
三、数字乡村建设语境下信息鸿沟的扩大再生
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强化信息设施建设、深化信息惠民服务、激发农民数字内生力是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数字乡村建设的宗旨就是最大化发挥数字红利的普适、普惠作用,使农村、农民都能享受数字福利。但在贯彻数字乡村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的同时,信息鸿沟不但未缩减,反而持续扩大,日渐成为推进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的阻力。地域差、经济差、环境差、意识差以及能力差是划分信息鸿沟界面类别的主要依据,而随之引致的信息投资落差削弱了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力,信息设备差距阻碍了乡村信息设施建设进程,信息消费差距压缩了村民享用数字福利的机会,信息能力偏差抑制了农村群体数字力的迸发。为此,数字乡村语境下信息鸿沟的扩大再生主要表现在资金、设备、消费与能力四个方面。
(一)信息投资差距
信息的投资力度决定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也影响着信息技术颠覆性革新的实际效果。夯实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是推动乡村数字化的有力举措,为此,在加速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信息投资差距加剧了不同地区、行业及城乡间数字化分化。信息投资差距是指不同地区、城镇或乡村的信息技术和设备投资占比所凸显的非均衡化发展的现象。深受区域化与城镇化导向的影响,用于发展数字经济的信息技术支出主要转向经济资源丰富、地理环境优越、高新人才众多的发达区域。根据《中国信息统计年鉴》和《2019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截至2018年,中国城镇信息预算支出为5126.6亿元,而农村预算支出额仅为129亿元,从地域分布看,东部县域农村为53亿,中部、西部各为39亿元和37亿元。由此可以发现,无论是从地域分布还是城乡划分,信息投资在两者之间都呈现出明显的分化态势,也折射区域和二元信息鸿沟界面对乡村数字经济发展的阻力。另一方面,投资回报率决定了市场投资的常规方向[17],由于涉农事业、事务短期内投资成本高且资本转化率偏低,信息技术的投资更多转向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地区,资本的导向化驱动政府或者投资商的焦点转向非农事务的信息化领域,造成涉农事务短期内数字投资或农村信息化市场热度低迷。信息投资差距使得偏远农村地区用于信息技术的资金极度匮乏,其非但影响着信息技术服务的实际应用效果和信息技术的转化率,也丧失了让传统农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动力,进而削弱了这些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力。因而,缩小农村信息投资差距是一个前置性的信息分化弥合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适当的财政配置和行政介入。
(二)信息设备差距
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加强信息设施建设,在区域、城乡信息鸿沟界面的嵌入式影响下,由信息化设施建设的区域化导向和投资率回报倾向造成的信息设备差距成为我们不能回避的信息鸿沟愈裂的动因。信息设备的分布与融合直接干扰信息传播品质,从而直接影响着居民接受讯息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可靠性。移动电话、数字电视、电脑等人均拥有量以及每平方公里人均光缆长度、互联网普及率等都构成了直接或间接影响信息传播品质的因子。地处发达区域的农村或城镇凭借其“先天性赋能的优势”,即低成本、高回报率的投资市场,使得宽带、移动设备的通城入户工程得以畅通实施,进而导致信息设备的分布仍伴有显著的区域化导向和城镇化导向的特征(参见图1)。据《报告》统计,农村电脑、数字电视接入人数分别占农村总人口的19%和14.9%,远不及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40.4%)。无论是互联网络接入设备的使用情况,还是宽带接入的用户数量,即使数字乡村的技术通村入户工程正持续推进,信息设备的分布仍呈现出非规则演进的态势。宽带、移动通信设备分布的差异化将直接导致偏远农村地区可供开发和利用的信息技术与资源的贫瘠,进一步弱化了村民链接外部信息、资源以及向城市流动的能力。此外,地理环境的“先天性偏差度”也构成影响信息设备融合的又一面向。即便农村信息设施覆盖数量可观,但因受山区地形复杂、交通路线闭环等影响,则会产生网络信息传输速率和效果低下,主要表现在移动网络终端接受和反馈信息质量的区别,从而影响了网络信息符号、文字在乡村传输的深度与广度。总之,在数字乡村的强基建战略目标下,由投资回报率以及地理环境偏差而引致的信息设备差距推动着区域农村间与城乡间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一体化间隙的扩大。因此,如何扩展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覆盖面向、优化信息拓展的空间以及高效消弭农村的信息接入鸿沟,成为数字乡村建设中亟需破解的难题。

数据来源:《2019中国信息统计年鉴》
图1 东西部部分省份城乡宽带接入用户数量
(三)信息消费差距
数字投资差距与设备差距是从社会大环境与硬件水平的视角探寻乡村信息鸿沟再扩大的因素,而信息消费差距则是从信息获取主体的物质条件和信息设备价格水平的角度来探讨信息鸿沟再生的温床。开发具有惠民、适民特性的数字服务或产品是数字乡村建设显著的特征之一,但在拓展数字服务的同时,受制于村民的收入状况与产品的价格水平,乡村信息消费市场需求度呈现低迷状态,从而引致信息化产品或服务未能完全流通于农村市场,不利于数字技术扩散效应、渗透效应以及惠民效应的充分发挥,进而引发城乡间信息服务或产品覆盖面、渗透度的差异。因此,信息消费差距也是触发信息鸿沟再生扩大的因素之一。经济资源优势与就业环境优势的叠加效应促使各区域间村民可支配收入的不同(参见表1),同时也出现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大于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参见图2),虽然农村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呈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但仍与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相差悬殊。另一方面,信息服务的价格水平也限制着公众消费信息化设备与技术的欲望,信息化的服务是高新设备和技术精制下的产物,是以解决和优化生产生活中问题为目的的智能化、人性化、系统化的行为或活动,由于其集结了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运作模式,因此信息化服务相对于传统的农业、工业、服务行业来说,成本和价格更高,便约束了农村信息化市场的内生力。截至2018年,全国县域农村居民人均电信消费额度仅为507.53元,占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农村地区人均消费额最多,为680元,而中部农村地区最少,仅为419元[18]。由此可见,在收入状况和信息化服务价格水平的交叉影响下,公众信息化消费差距呈现的区域化、二元化特征,使贫困村无法平等享用数字红利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变革,未能以信息符号畅流的方式融入城乡一体化的康庄大道。概言之,在拓展数字服务的基础上,信息消费差距导致的乡村信息鸿沟扩大将不断衍生农村产业信息化革命缺乏动力、乡村数字文化市场的消费缺失多元主体要素、乡村电商行业发展遭遇瓶颈等数字乡村建设的困境。因此,激发农村信息化市场潜力,挖掘农村信息化需求,缩减信息消费差距,以提高村民反数字贫困能力不仅将成为农村扶贫扶智的重点领域,而且也日渐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应有之意。
表1 2018年东西部部分省份农村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数据来源:《2019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2019中国信息统计年鉴》
图2 2015-2018年城乡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四)信息能力差距
信息能力的强弱也愈发成为影响信息鸿沟间隙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讲,社会主体是信息资源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其信息捕获能力、贯通能力愈强,对信息服务的内容要求也就愈多,有利于推动信息化服务朝向多样化、普适化、人性化迈进,反之则推动信息鸿沟的加深。数字乡村的建设始终把增强村民的数字内生力作为恒定目标加持推进,但深受教育程度、年龄差距等因素影响,培养社会主体数字内生力的效果也会产生偏差,进而引发数字技术应用宽窄与深浅差距,不利于信息服务或产品的创新延续,因此,信息能力偏差可作为引致信息鸿沟扩大再生的因素加以探讨。信息能力主要包括认知能力和应用能力两个面向,其强弱深受社会主体教育程度、年龄差距等因素影响。据《报告》统计,不懂电脑或网络技能的非网民比例占比为51.6%,年龄太大或太小的非网民比例占比为14%。由此,文化程度偏低,或年龄偏大、偏小都有可能造成信息能力差异化的现象。由于农村教育结构的失衡以及老龄人的常态化,加之信息技术内容繁多、程序复杂,使得低学历或年长者信息知识与技巧的内化和更新周期延迟,继而存在明显的数字“认知鸿沟”和“应用鸿沟”;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居民地处经济较为富裕、技术手段较为先进的地带,其在接触、接受与使用信息化产品或服务方面更显优势,即农村与城镇在数字内生力培养效果方面存在差异。在信息使用频次方面,根据《报告》统计,农村网民规模为2.55亿,占网民整体的28.2%,远不及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重(40.4%);在使用深度方面,基础应用类(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社交应用)是常见的数字技术使用内容,区域间或城乡的网民使用率差别不大,而在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网络文学、旅行预订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应用“深沟”。《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农村网民在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网络文学、旅行预订的使用频率与城镇居民分别相差17.8%、17.8%、7.7%、19.2%。由此可见,信息文化程度和应用技能是影响信息能力的关键因素,农村地区大多停留在门槛较低的基础类数字应用上,而涉及操作复杂、内容繁多的网上购物、网络文学、数字支付、旅游预订等深层次的数字服务应用,远不如城镇地区。更进一步讲,信息能力的差距又植根于区域、城乡教育差异,仅从提高投资获取、设备接入、信息消费能力的视角,未能从根本上制止信息鸿沟的扩大再生。由知识、认知、操作结构的差异引发的信息能力培育差距难以避免会造成农村地区信息化产业发展失衡,缺失会用、能用、善用信息技术的人才队伍,最终加剧数字乡村建设语境下信息鸿沟的扩大再生,使得数字技术红利未能浸透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未能让每个农民感触数字时代生活方式的颠覆性变革。 
四、信息鸿沟语境下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症候
数字中国战略与数字乡村工程的加持推进促成信息鸿沟界面类别以及扩大因素的衍生,而信息鸿沟的四种界面种类与再生因素也对数字乡村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即信息鸿沟语境下数字乡村建设面临着严峻挑战,并间而阻滞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随着信息参数发展的区域化、信息资源叠加的城市化、信息资本累加的阶层化、信息知识传递的代际化,加之信息投资差距、设备差距、消费差距、能力差距的推动,农业生产、农村电商、乡村服务与乡村文化等数字乡村重点建设内容相继出现工程滞后化、区域差异化、阶层区隔化和代际落差化。
(一)数字农业生产的工程迟滞化
农业数字化生产工程的开展与落实是发挥数字农业经济普惠、扩散益出效应的必经之路。通过应用物联网、传感器和遥感等技术,能推动智慧农机的研发与制作,能对作物长势、病状进行实时监测,为数字农业生产工程的推进与创新提供必不可少的“硬”基础。但受区域信息鸿沟的影响,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空间受限,农业信息化生产基础设施覆盖面向欠发达地区扩展受阻,进而造成转型的外在驱动力严重缺失。信息投资差距影响着数字化生产项目的扩散方向与范围,移动终端的分布与融合差距影响着农业品类与数字化技术契合的实际效果。由此,从引致信息鸿沟扩大再生的前向迹象可以看出,信息鸿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数字农业生产工程推进的广度与深度狭隘化。根据《2019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涉农数字创业创新工程已在农村点燃,但数字化生产工程的广度与深度亟待拓展。从地域分布看,东部县域农村的数字化项目占比在四成之上,西部地区接近四成,而中部地区仅占二成;从农业种类看,现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融合不充分,其中大田作物的信息化生产程度最低,同时在提交与开展的358个数字化农业创新项目当中,生产类创新项目不足一半。可见,由信息投资、设备差异导致的农村信息鸿沟在农村产业数字化进程中影响颇深,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域,一方面体现在农业生产数字化项目存量的“区域差”,另一方面则凸显农业生产域与数字化技术融合的“品类差”。数字农业工程推进的横向受限与纵深受阻的存在非但阻滞了农业数字化的空间转型,而且也导致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浪潮的滞后化。因此,如何化解信息鸿沟条件下的数字化农业生产困境是不容忽视的数字经济乡村建设议题。
(二)农村电商发展的区域差异化
农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是拉动乡村产业经济前进的新“牵引力”,也是加速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驱动力,对推进农村供给侧改革、农民增收就业及扶贫攻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9]因此,以“互联网+农村实体经济”为代表的“淘宝村”集群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优化方面发挥着独有的魅力,推动着农村数字文化、数字支付、数字理念的延伸与拓展,助推着农村数字化产业的蓬勃发展。然而,区域、城乡信息鸿沟的存在与数字消费、通信及投资差距的加深正使得区域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发展极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东部农村地区“淘宝村”集聚量大,中西部农村地区呈碎片化分布,开展跨境电商的村主要分布在信息网络资源设施齐全、信息化服务需求热度高、信息化行业投资量大的沿海地区,来自《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09-2019)》数据统计,474个“跨境淘宝村”主要分布在具备优质信息网络资源的城市,如广州市、宁波市、金华市等,同时沿海六省(浙江、广东、江苏、山东、河北、福建)拥有的“淘宝村”占全国总数的95.4%[20]。“淘宝村”分布总体呈现出“东多西少、东优西劣”的特点,境内电商与跨境电商分布的数量差异不但折射出由信息设备差距、消费差距及投资差距产生的信息鸿沟愈演愈烈,而且还凸显由信息鸿沟导致的区域农村数字化产业集群的模糊发展与畸形发展。在区域农村信息鸿沟的影响下,不同地区的数字乡村未能实现信息化产业建设的协同发展与共建共享,未能有效发挥数字资本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未能充分展示数字经济互惠互利的本质特性。因此,区域农村电商业集群发展的差异化、畸形化是目前区域数字乡村建设亟需破解的数字化产业的困境之一。
(三)数字服务应用的阶层区隔化
信息服务的掌握深度是衡量数字乡村发展就绪度的重要指标,数字化服务的应用程度直接反映出信息资源、设备、技术与农民知能的契合度。数字乡村建设旨在培养高数字素质的农民,使其深度掌握信息技术对农业、农村的重塑逻辑,但建设数字中国背景下信息鸿沟的新界面与新再生对强化农民的数字内生力提出了挑战。目前,阶层信息鸿沟界面的嵌入与信息消费、能力差距的双重作用使得数字服务应用层次存在显著的阶层化趋势,即因经济或学历层次使得数字服务应用种类各有差异。《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学历层次为高中以下的网民在数字化服务的使用方面,更注重网络游戏、即时通信、网络音乐等基础类的数字服务,而学历层次为大专以上的网民更聚焦于网络视频、网络购物、网上支付、网络新闻、网络文学等拓展类的数字服务。各类数字服务应用的偏爱程度在知识结构演变下,呈现出明显的层级化。掌握丰足的信息技术知识并且具有自习能力的社会主体在接受和适应数字虚拟空间功能方面拔得头筹,而未习得有关信息技术知识且学习能力欠佳的社会主体在网络工具的实际操作方面显得些许无力,正因如此,两种群体对信息技术的认知层次与应用层次渐显差异。因此,可以认为学历层次是使数字服务应用产生阶层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经济差也是促使信息服务掌握程度呈现分化态势的又一面向。来自《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的调研数据显示,中高收入村网民与低收入村网民在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等基础类服务的人数差异不大,但在网上银行、网上炒股、旅游预定、网络新闻等拓展类服务应用方面相差明显,收入在3000-5000元的群体占比最高,为18%,而收入在1500-2000元的群体占比最低,仅为7.8%。概而言之,由于数字服务应用的成本和内容随着其层次的递进而加大、加深,致使低阶层的村民在接触和应用数字服务方面的机会、能力处于劣势,中高阶层村民的数字内生力和数字机遇则处于优势一端。因此,信息资源叠加的阶层化递进与信息服务消费差距的拉大势必让农村底层的村民面临数字技术应用危机,继而形成“数字贫困”,而“数字贫困”的存在与加深使得原本经济与知识储备不足的底层村民无法跟紧信息社会改革的步伐,从而深陷经济与信息资源的恶性循环,无法平等享有信息社会发展成果。总之,“经济壁垒”“社会边缘体”与“信息贫乏”“数字危机”的相互叠加、相向强化促使信息资源、设备、技术与农民知识技能的脱节,不仅妨碍了村民对数字红利的共享,而且也不利于发挥数字经济的惠民作用。
(四)数字文化消费的代际落差化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内需的驱动,数字文化消费逐渐成为农村文化消费的主要模式,促使数字思维、数字能力、数字资产等数字化概念在乡村部落的渗透与扩散。数字文化消费的刺激有助于推动数字乡村文化治理的转型与再造,有利于数字文化机构、单位的兴建。在我国人口结构中,老龄化比例逐渐升高,老龄人口也日将构成推动数字文化消费的潜在动力。而代际信息鸿沟的界面嵌入与信息认知、应用的差距正使得数字文化消费市场缺失多元主体要素。由于消费主体的生理和心理结构功能相异,加之信息化服务购买能力的差异,乡村数字文化消费具有明显的“代际差”,即老一辈的数字文化消费能力、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倾向与年轻一辈相差较大,将造成数字消费市场主体的单一性,不利于消费市场的持续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和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显示,电影、网络文化活动、网络文化旅游逐渐成为国内文化消费的热点,并且26-40岁居民的文化消费意愿与能力总体上较60岁以上的居民更强,已经成为当前数字文化消费的主力军[21]。根据《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统计数据,55岁以上年龄阶段的村民在网络文学、网络文化旅游以及网络电影方面的消费人数分别占居老龄人口总数的4.6%、2.9%、8%。由之前对代际信息鸿沟的分析可知,老年人的体能和脑力较青年人表现迟缓,以致于弱化了其对信息技术的解读能力和掌握能力,因此无论是数字文化的消费意愿与能力,还是数字文化的消费倾向,年轻一代与老一辈之间仍存在显现的“深沟”,即年轻一代的农村网民重视数字媒体对文化渲染的作用,老一辈的网民则注重报纸、图书、杂志等传统媒体对文化传承的价值。此外,这种文化消费观念的相异也促使年轻一代与老一辈之间的文化交流符号被异化,文化交流形式被重塑,文化交流过程被扭曲,相比于“面对面”的物理空间,虚拟化的现实世界对话更容易产生代际隔阂与代际冲突,使得传统文化的交流和传承更加举步维艰,传统文化将隐匿于虚拟的数字世界之中,最终将阻滞数字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工程的实施与落地。
五、结语
当前,新一代信息科技的空前活跃,不断催生出乡村建设的新理念、新要素、新模式与新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就体现了新时期农村、农业、农民的新变革、新创新、新发展,也突出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信息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创新,并将数字乡村的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数字强国战略的应有之意。然而,在数字中国背景下催生了信息鸿沟界面类别,数字乡村工程引致的信息投资、设备、消费与能力差距更加剧了信息鸿沟的扩大再生,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构成潜在隐患和现实威胁[22]。由此,如何缩小信息差距,弥合数字参数的“区域差”“城乡差”“阶层差”“代际差”,并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以使信息化的知识和技术在农业、农村、农民中生根发芽和融合创新是接下来数字乡村建设的聚焦点。另一方面,我们如何把信息鸿沟困境变为信息机遇,着力发挥信息设备、技术、资源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以形成城郊结合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要素协同、融合发展的崭新局面,也是数字乡村建设着力的拓展点。要实现聚焦点与拓展点向发展线、机遇面的转化,需要制度、技术、保障和教育四个方面的优态组合。
首先,制度加持使得市场投资有序开展。市场的自发性促使信息投资城镇化、利益化倾向显现,因此,有关责任部门应制定市场投资规章以引导企业、机构自发性的信息投资方向,同时对涉农事务的信息化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来调动相关企业、机构向农业、农村开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纠正信息投资的城市化与区域化偏差。此外,各地有关部门应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信息化规划与乡村振兴重点工程,从宏观战略的视角审视数字乡村工程的推进,并充分发挥地方与中央的财政调节作用,设立智能涉农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的专项基金,以弥补偏远农村地区资金不足,从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数字技术与乡村建设的融合。
其次,技术赋能使得乡村空间得以优化。信息技术是推动数字乡村向前扩进的不竭动力,因此,政府部门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需要切实履行其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优化信息产品供给结构,鼓励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公司以及民间资本纷纷加入到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以改进信息传输频率、速率与路径,从而优化农村信息传播品质。同时,依托乡村地区有利地形,加快原始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缩小由地理环境偏差引致的信息设备差距,并鼓励高校与企业在农村基地开展产学研合作,基于农作物的特点研究、开发相适宜的自动化式的勘测系统与技术,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林牧渔业的全面深度融入,以打造出科技农业、智慧农业与品牌农业。
再次,经济保障使得信息市场活力激增。社会主体消费能力弱化不利于信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延续,因此,激发农村信息市场活力需要从提高村民收入和调节信息产品价格结构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调整税收制度,并将反数字贫困纳入扶贫工程,对仅能维持生活条件的村户给予信息补贴,增强村民购买信息设备与资源的能力,提高村民支付信息产品或服务的可及性,以巩固和提升网络扶贫的功效;另一方面,信息化服务是高新设备和技术精制下的产物,其成本比传统农业、工业要高,相应要比普通的必需品昂贵,尽管其中也有市场炒作的因素。为此,政府不仅要打破行业的垄断,让更多的资本主体渗透至信息行业,而且还要规制信息化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上下限,防止商业性质的价格哄抬,以稳定信息市场的良性生态和活力,为农村群体提供良好的经济保障和价格体系。
最后,培训教育使得数字内能集聚提升。在具备信息消费能力的前提下,信息能力差距将影响信息技术的成果转换率,即如何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其密切联系的生态圈。因此,数字内生力的提升也是贯彻数字乡村建设的理念。可以从培训和教育着手,从短期和中长期多种形式开展。一方面,开展信息技术下乡活动,建立“市-县-乡”信息技术培训体系,为村民提供集中化、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技术培训。另一方面,继续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并在此阶段掺入信息技术课程,实现教育内容、体系与信息时代并轨。同时,对低学历的中年、老年人实施再教育和开办老年大学,使得信息意识、技能不因文化程度和年龄跨度产生排他性。
由此,着力弥合乡村的信息鸿沟,构建新时代乡村信息化治理体系需与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数字中国战略并轨,最终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参考文献:
(略)
作者简介:
陈潭(1969—),湖南常宁人,法学博士,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广州大学南方治理研究院院长,主要从事智慧政务、数字社会与国家治理研究。
王鹏(1997—),湖南衡阳人,广州大学南方治理研究院学术协理,主要从事数字社会、创新治理与社会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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