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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

2015-04-12 消防知识宣传


建筑要进行有效的防火设计,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立足自防自救,采取更加可靠的防火措施。

1、建筑总平面布局和消防扑救

控制建筑规模和方位,如控制危险物品(可燃,易燃液体储罐,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容积和设置方位,控制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容积和高度;

控制建筑密度, 控制建筑的安全间距;

合理布置建筑的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和扑救场地、消防水源等;

2、建筑结构的耐火

控制和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尽量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促使建筑外壁不燃或难燃化;控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控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对建筑防火分隔构件上的贯穿口、空开口采取防火封堵措施,以维持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

3、建筑物内部平面布置

采用防火分隔构件划分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控制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发生火灾时尽量把火灾、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阻止火势和烟气蔓延扩大;

设置建筑的疏散避难设施和外部灭火救援的进入通道设施,包括控制疏散总长度、选择疏散楼梯的形式、合理设计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数量、分布和宽度,设置建筑内的避难场所等,为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缩短逃生时间。设置消防电梯等专用通道;

合理布置危险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和贵重物品在建筑中的位置,如对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爆炸危险性的设备和物品,不宜布置在建筑的地下部位,减少对结构的破坏以及便于扑救;人员密集场所,老弱病残弱质群体的活动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三层,便于逃生;对贵重设备,贵重物品等价值高的财产进行保护,尽量远离危险物品和设施场所,尽量分隔成一个独立的防护单元等;

4、设置灭火设施和便于扑救及逃生的消防设施

设置建筑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窗口阳台等部位的辅助疏散设施等;

5、其他措施

如建筑物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艺设备本质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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