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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演练”剧情出现180度反转 | 6名相关人员被拘留

2017-08-25 汕头龙湖消防 消防知识宣传

       8月16日下午13时许,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与金环南路交界处的华润在建综合楼裙楼东侧空地发生了火灾。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迅速开展火灾调查,但因火灾现场被人为擅自破坏,导致火灾原因难以认定。在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时,有关人员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消防部门提供了火灾发生时的监控视频。在公安机关的心理攻关下,相关责任人终于承认,火灾发生当日并未开展消防演练,对外声称是消防演练是为了消除社会影响,破坏火灾现场是因为并不清楚火灾现场不可擅自破坏。

       对此,有关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消防法》对6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2人被行政拘留15天,4人被行政拘留5天。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火灾发生后,要维护好火灾现场的完整性,不要恶意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火灾调查查明火灾真相。

更多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消防“七宗罪”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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