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不一样,万一遭遇火灾等意外事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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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全乘车行为准则
1、进站安检
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宣传疏导,有序进站,自觉接受安检,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进站(具体危险品种类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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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乘梯
1)乘坐电梯时,请面朝电梯运行方向,要靠右侧站立,抓紧扶梯扶手,注意脚下安全,头、手不要伸出扶梯以外。
2)请勿在扶梯上奔跑逆行或追逐打闹。
3)请勿将婴儿车、手推车、大型行李物品、折叠车等工具物品推上扶梯。
4)儿童、老人、孕妇、行动不便者确需乘坐扶梯时,应有成年人陪同和协助。
5)请勿坐在梯级或扶手上。
6)踏出扶梯后,请勿在扶梯口逗留,应立即离开,以免阻碍其他乘客,造成拥挤。
7)如遇紧急情况,请按下电扶梯的紧急停止按钮,停止扶梯。
8)乘坐直梯运行中,出现故障被困轿厢内时,请按紧急对讲或警铃按钮通知车站工作人员,也可以拨打电梯轿厢内的联系电话通知维修人员救援,切记乱动乱按、强行打开轿厢门等不安全行为。
3、安全候车
候车时严禁跳下站台、翻越护栏进入轨道线路,请站在黄色安全线以内以免发生坠落意外或者被人挤下站台。
4、安全上下车
上车时,当列车停稳后车门打开,请让开车门,先下后上,注意站台与列车之间的空隙。上车后请往车箱里边走,不要停留在车门处,以免拥挤发生危险。
下车时,请您按列车广播报站提前做好下车准备,以保证能及时安全地到站下车。
当关门铃响时或车厢人满上不去时,请停止上车,远离车门或屏蔽门,以免发生危险。
5、有序进出闸机
1)右手持卡,刷卡进站。
2)一人一卡,不能一卡多刷。
3)免票儿童,请在家长的带领下,刷卡进出车站。刷卡时,请让儿童走在家长前面,以免被闸机夹住。
4)携带大件行李的乘客,请走较宽的闸机进出车站。
5)如遇闸机故障,无法刷卡,请及时联系车站工作人员。
6、须禁止的危险行为
1)地铁车站、车厢内严禁吸烟。
2)禁止攀爬、跨越栏杆和检票闸机,或强行冲闸。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
4)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5)禁止在站、车内追逐打闹或滋事斗殴;禁止在站台、大厅、出入口、通道久留,禁止在出入口平台坐卧;禁止在出入口及车站内存放物品;禁止在站、车内行乞、表演、擅自销售物品和发放宣传品。
6)文明乘车,候车时禁止越过黄色安全线或倚靠屏蔽门;车门或屏蔽门开、关过程中,禁止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后,禁止扒门;乘车时禁止手扶、挤靠车门。
7)爱护站、车内设备设施,严禁损坏、擅自动作;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严禁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
8)保持站、车内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擅自张贴各类广告及宣传品。
9)严禁拦截列车;严禁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区域;严禁向轨道线路内、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运行设施投掷物品;严禁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
10)严禁在车站擅自设摊从事经营活动,及未经批准搭建其它设施;
11)严禁其他危害地铁运营设施、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
车站:
供列车停靠、乘客购票、候车和乘降并设有相应设施的场所。
车站公共区:
车站內供乘客和管理人员共同使用的区域,分为站厅公共区和站台公共区等。
区间:
车站之间的线路。
区间隧道:
车站之间行车所需的地下构筑物。
安全区:
火灾或其他灾害情况下,灾害后果得到有效控制,可确保人员安全的室内或室外安全区域。
注: 火灾时为控制无烟气进入,或烟气温度、可见度、有毒气体浓度等均保持对人员安全,且在人员向外界疏散方向上的区域、楼层、隧道或疏散楼梯间。
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直通室内,外安全区的出口。
必须疏散人员:
火灾或其他灾害情况下必须疏散的乘客数量。
注:火灾情况下指的是位于起火的防火分区内、起火楼层内及疏散至外界需经过起火层的乘客。
疏散通道:
人员疏散所经过的路径的总称,为通方临时安全区域或最终安全区域的连续无障碍,同时配备有照明和应急照明、疏散导向指示,必要时配置广播和声光报警等辅助疏散装置的通道。
不包括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正在检修和故障停用的自动扶梯不能作为疏散通道。
事故安全疏散:
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事故安全疏散时间:
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时必须疏散人员全部疏散至安全区的时间。
总体安全疏散时间:
总体疏散人员个部疏散至安全区的总时间。
联络通道:
连接同一线路上两条单线区间隧道的通道。
注: 在列车于区间遇大灾等事故时,供乘客由事故隧道向无事故隧道疏散逃生的过道。
应急疏散平台:
在区间内平行于线路并宜靠站台侧设置,在列车遇火灾等灾害事故于区间停运时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站台门:
安装在车站站台边缘,将行车的轨道区与站台候车区隔开,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极控制开启与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
注: 门体为全高且全封闭的称全高封闭型站台门,门体为全高但未封闭的称全高站台门,门体半高的称半高站台门。
应急门:
站台门设施上的应急门体,紧急情况下,当乘客无法正常从滑动门进出时,供乘客由车内向站台疏散的门。
安全疏散运营管理要求:
1 .站台层、站厅付费区和站厅非付费区、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也不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及堆放可燃物。地铁开发商业时,商业区与地铁车站间应划分为不同防火分区,并应符合GB 50016 的规定。
2. 站厅非付费区内设置零星商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不得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的物质和商品。
b) 每个站厅非付费区内单处商铺的面积不得超过50㎡,商铺总面积不应大于100 ㎡。
c) 商铺总面积超过100 ㎡应单独设置排烟系统,采用防火墙或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d) 每个站厅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通道内不设置商铺及不与商业空间衔接。设置商铺和与商业空间衔接的通道,其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 的规定,通道与站厅公共区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卷帘。
3. 地铁运营企业应结合线路和运营管理具体情况编制涵盖人员疏散的综合应急预案、车站及区间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疏散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疏散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综合应急预案应至少1个季度演练一次,车站及区间疏散专项应急预案应至少2 个月演练1次,疏散现场处置方案应至少1个月进行一次桌面和实战演练。
4. 疏散现场处置方案应结合车站特点和火灾及其他灾害场景风险分析,做到一站一方案,疏散路线图宜按照车站列车火灾、站台公共区火灾、站厅公共区火灾及其他灾害场景制定。
5. 车站工作人员及司机应具备紧急情况下现场组织疏散职责,并定期进行应急能力培训。
6. 当车站客流超过远期超高峰预测客流且事故安全疏散时间超过6 min 时,地铁运营企业应立即进行车站疏散能力提升改造。
7. 地铁运营企业应在车站配备疏散和救援所需的应急物品,应急物品宜按照附录A 配置。
在车站、车厢、隧道、站前广场等范围内设置广告、商业设施,应不影响安全标志和乘客导向标识的识别,不得挤占疏散通道,在疏散通道内应禁止堆放物品、设置摊点。
车站安全疏散总体要求:
1.地铁车站安全疏散需根据火灾及其他灾害情况、灾害发生位置组织乘客通过非灾害区域向安全区域疏散。
2.当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等事故,在列车完好且未失去动力的情况下,应将列车继续行使至车站,在车站组织人员疏散。
3.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楼梯、自动扶梯、员工通道(栅栏门)、售检票口(机)等部位的规模和通过能力应相互匹配,当发生车站列车、站台及站厅公共区火灾事故时,应满足6 min内将远期或客流控制期超高峰小时下的必须疏散人员全部疏散到达安全区的要求。
4.当车站站台发生火灾时,车站安全疏散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站台列车火灾时,必须疏散人员为远期或客流控制期超高峰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的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应按式(1)计算:详情»《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b) 站台公共区发生火灾时,必须疏散人员为起火站台上的候车乘客,进站列车应过站不停车。
c) 站台火灾的安全区为自然排烟下或通风排烟系统事故模式正常启动后,无烟气进入或烟气温度、可见度、有毒气体浓度等均保持对人员安全的区域,如人员向外界疏散方向上的与站台层相邻的通道或楼层、站台内疏散用楼梯间、站台直接通向外界的出入口通道。
d) 疏散路径为从列车内至站台火灾时的安全区所经过的疏散通道路径。
5.当车站站厅公共区发生火灾时,车站安全疏散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必须疏散人员为远期或客流控制期超高峰小时站台上的乘客及站厅乘客,共享站厅的换乘车站的必须疏散人员应包括所有线路站台的乘客及站厅乘客。每条线路的必须疏散人员应按式(2)计算: 详情»《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b) 站厅火灾的安全区为自然排烟下或通风排烟系统的火灾事故模式正常启动后,无烟气进入或烟气温度、可见度、有毒气体浓度等均保持对人员安全的区域,如人员向外界疏散方向上的与站厅层相邻的通道或楼层、站厅内疏散用楼梯间、站厅直接通向外界的出入口通道。
c) 疏散路径为从站台远端至站厅火灾时的安全区所经过的疏散通道路径。
d) 站厅火灾时,通风排烟系统、供电系统、信号系统、车辆系统、应急调度指挥等具备防灾安全条件及站台有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疏散引导措施下,站台乘客的疏散可采用运行车辆向相邻车站进行疏散。
6.站台楼梯和自动扶梯的数量和位置布置除应满足上、下乘客的需要外,还应按站台层的事故疏散时间不大于6 min 进行验算。消防专用梯及垂直电梯不计入事故疏散用。
7.站台层的事故安全疏散时间应按式(5)计算: 详情»《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8. 站厅层的事故安全疏散时间应按式(11)计算:
Tc=Ts+Tc.1十Tc.2 +Tc,3 < 6 min
详情»《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换乘车站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站台列车火灾、站台公共区火灾时的事故安全疏散时间应根据不同线路分别进行计算,且均需要小于6 min。
b) 共享站厅的换车车站,站厅公共火灾时的必须疏散人员应包括所有线路站台的乘客和站厅乘客;不包括参与应急处置的车站工作人员。
c) 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换乘楼梯(含自动扶梯)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区间安全疏散总体要求
1. 区间安全疏散可采用应急疏散平台疏散和道床疏散两种方式,疏散路径需保证连贯性无障碍、平整,当列车在区间内着火等不能行驶到前方车站时,乘客可通过道床或应急疏散平台步行撤离至安全区。
2. 区间疏散的安全区应设置为:
a) 地下区间隧道的通风排烟系统事故模式正常启动后,无烟气进入或烟气温度、可见度、有毒气体浓度等均保持对人员安全的区域,如车站站台、未起火隧道或区间风井内设置直接通向地面的防烟楼梯间。
b) 高架区间的车站站台。
3. 区间疏散的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区间疏散的安全出口应设置为与车站站台连接的站台门端门或端部通道口。
b) 地下区间隧道内起火隧道通向具有正压保护的未起火隧道的联络通道出口。
c) 当地下区间隧道设置区间风井内设置直接通向地面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可作为安仝出口。
4. 采用道床作为区间疏散通道,列车端部车辆应设置专用前端门作为乘客紧急疏散门,并配置下车设施,组成列车的各车辆之间应贯通。
5. 采用应急疏散平合作为区间琉散通道,列车的侧门应开启作为乘客紧急疏散门,组成列车的各车辆之间宜贯通。
区间列车火灾疏散应根据列车起火部位组织疏散方向,区间安全疏散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车头火灾为行驶方向上的车头首节车辆起火,车尾火灾为行驶方向上的车尾末节车辆起火,列车中部火灾为行驶方向上的首、末节之间的车辆起火。
b) 地下区间隧道烟气控制方向一般按与多数乘客疏散相反的方向组织纵向通风。起火区间隧道内的人员疏散方向为迎着新风疏散:
1) 当车头起火时,区间通风排烟系统组织烟气向前方车站排烟,人员向后方车站、后方最近联络通道或后方区间隧道设置的通向地面的楼梯间等区间安全出口疏散;
2) 当车尾起火时,区间通风排烟系统组织烟气向后方车站排烟,人员向前方车站、前方最近联络通道或前方区间隧道设置的通向地面的楼梯间等区间安全出口疏散;
3) 当列车中部着火时,区间通风排烟系统应按下风向客流最少的原则组织纵向通风排烟,启动通风排烟的时间宜根据疏散完成情况确定;将上风向乘客疏散至上风向最近的区间疏散安全出口,下风向乘客疏散至下风向最近的区间安全出口;
4) 进入未起火隧道后,人员应向最近的车站或区间中间设置的通向地面的楼梯间疏散;
5) 当列车外部起火时,火灾初期有条件时,在司机有效引导下,车上人员可首先通过车辆内部的贯通道作为内部疏散通道,向上风向疏散;
6) 当列车中部火灾向列车两端组织疏散时,现场应有工作人员进行有效引导,先期可不启动纵向通风排烟,待一端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后,通过现场处置工作人员联系调度中心,再执行区间通风排烟模式,纵向送风方向应保证疏散未撤离至安全区一端的乘客迎着新风向疏散。
c) 高架区间疏散方向按照列车起火位置组织疏散:
1) 当车头起火时,人员向后方车站疏散;
2) 当车尾起火时,人员向前方车站疏散;
3) 当列车中部着火时,向两端车站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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