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愿意签公司合并后的新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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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上得好好的,
公司突然通知要跟其他企业合并?
要求职工签合并后的新合同?
我不愿意!这该怎么办呢?
最近有职工向工会君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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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工会君,我工作上有问题想问。
工会君
你好,请说。
wei
我在佛山某公司上班,劳动合同至2018年X月X日到期。公司突然通知与其他企业合并,并强迫我们签订合并后的新合同,但旧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我们不愿意签新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工会君
如果用人单位跟其他企业合并,跟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仅仅因为公司的合并而要求经济补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因为旧公司并没有解雇劳动者喔。
欢迎职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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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仅仅因为公司的合并要求经济补偿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因为旧公司并没有解雇劳动者。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物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要自己举证,举证才能证明当时的口头协议有效。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职工被要求调整工作地点,
而职工本人拒绝,
能申请经济赔偿吗?
继续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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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家住在沙头,于2011年7月入职九江A制衣厂内担任文员,每月工资2500元。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吴某的工作地点在沙头英明,但同时约定A制衣厂有权调整工作地点,吴某必须服从。
2015年1月,A制衣厂因经营发展需要将厂房搬迁至九江镇南村。两地相距30公里。吴某对A制衣厂变更工作地点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要求A制衣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0000元(2500×4个月)。
约定A制衣厂有权调整工作地点
而吴某必须服从吗?
企业搬迁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裁决A制衣厂支付经济补偿。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地点。此类约定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三十五条关于工作地点应当如实告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须协商一致等规定,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免除了用人单位的协商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为无效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变更工作地点的,如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案中,A制衣厂搬迁距离30公里,而吴某住所靠近原工作地址,此番调整工作地点给吴某履行原合同造成实质影响,A厂不能以该约定作为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合法理由。
A制衣厂应就变更合同履行地点与吴某作充分的沟通协商,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的规定,应按吴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吴某的合同明确列明具体工作地点,
企业单方调整工作地点,
对职工造成了实质影响,
因此可以申请赔偿。
而以下案例则无法申请经济赔偿了,
为啥?来看工会君给你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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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伟最初签订合同的工作地点为“佛山”,具体工作地点在禅城区。现公司把工作地点改为禅城区和三水区,而新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依然为佛山。小伟不愿意续签,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经济赔偿?
续签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维持原合同待遇条款不变;
②在有更改的情况下,需要提高待遇。
如果新合同有变化,待遇并没有提高,小伟可以选择拒签并要求经济赔偿。
而小伟的劳动合同中,由于原合同和新合同标明的工作地点同样为佛山,禅城、三水也均属于佛山范围,贵公司并没有违法的,因此不存在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工作的地点与事实工作的地点是否一致,最好能注明具体的工作区域,切勿轻易让企业“钻空子”。
不知道你是否也出现过上面的情况?
工会君的回答能不能帮到你呢?
如果你与企业之间出现劳动问题,
欢迎留言给工会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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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佛山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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