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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问津学术 2021-09-1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19〕15号)及《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西交研〔2019〕14号)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1、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以及研究生院下发的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内容、录取原则;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2、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序号

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录取计

1

法学

50

50

80

80

325

2

2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45

45

75

75

320

15

3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45

45

75

75

320

20

4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含法学、非法学)

45

45

75

75

320

50

3、复试安排通过学院网页公告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每一位考生,考生须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

4、资格审核及笔试:

资格审核:2019年03月19日15:00—17:00

地点:交大主楼E座十楼大厅(兴庆校区)

第一组:学术型考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考生、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型考生

第二组: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型考生

携带材料包括:往届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留档备案;应届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留档备案。

专业笔试:2018年03月20日08:30—11:00

地点:交大主楼B座404(兴庆校区)

专业课笔试:(科目如下,考生按报名时所选专业方向进行相应科目的考核)

民商法学:民商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法律方法

复试宣讲:2019年03月20日19:00—19:30

英语听力:2019年03月20日19:30—20:30

综合素质测评:2019年03月20日20:30—21:30

地点:交大主楼C座104(兴庆校区)

参加上述笔试环节携带材料包括: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5、面试:2018年03月22日下午、23日和24日全天

地点:交大主楼E座910、2106(兴庆校区)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分别组织面试,学院组织面试小组(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面试和评分,学生分组情况笔试时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基本情况、学习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政治思想品德及其它。

参加面试环节携带材料包括: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8份,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等信息及证明材料,材料力求精简,突出重点)

6、体检。考生空腹到东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3月21、22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体检表在资格审核阶段发放,当场贴照片盖章后按上述时间自行前去体检。

7、在录取计划内,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本专业初试成绩最高分)×100×50%+复试成绩×50%。复试的专业课科目笔试成绩占总复试成绩的40%,外语听力占总复试成绩的20%,面试占总复试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学院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决定预录取名单。奖助金评定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7]89号)文件执行。

9、校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后,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未录取考生向校外调剂;预录取研究生调档、政审另行通知。

10、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不接收调剂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专业考生调剂。达到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未被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录取,可申请向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调剂。我院接收调剂生按考生参加我院复试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联系电话:029-82668124尚老师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029-82663867;jilanxiang@mail.xjtu.edu.cn


法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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