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要放“春假”“秋假”?教育部回应!
还记得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吗?
最近,教育部回应了!
教育部答复: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
教育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栏目11月1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12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教建议字〔2019〕153号),这份落款时间为9月25日的文件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
教育部在《答复》中强调:
由于学校假期调整涉及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从近些年探索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均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教育部在《答复》中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均对大中小学放春、秋假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明确了小学和初中的课时总数和各年级周课时数,划分了每学年教学时间和学校机动时间,学校机动时间两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对普通高中教学时间、社会实践和假期作了相应规定。
由于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考虑到各地和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条件等存在一定差异,教育部赋予地方和学校合理而充分的教学管理自主权。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对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做出具体安排。2016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
人大代表:建议“五一”“十一”前后增设假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交了《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黄细花建议,将春假设立在“五一”前后、秋假设立在“十一”前后,假期可以设计为10至15天左右,配合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以便父母和爷爷奶奶带着孩子旅游度假。
黄细花认为,落实春秋假不仅有利学生身心健康,还可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现代旅游也从传统的观赏性旅游向体验型旅游发展,把户外运动与培训教育、休闲娱乐、健康锻炼、自然观光、文化旅行等结合起来的户外探索教育,正在成为体验型旅游的新时尚。大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顺应了旅游消费、文化消费的新时尚。
已经有高校尝试“春假”了!
今年3月,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从今年开始每年的4月初放6天春假,让同学们尽情去拥抱自然,抒发感情,倡导师生去赏花、去恋爱。
据学校官微介绍,从2019年实施放春假的制度开始,其将在清明节的基础上,成为西航固定的假期单元。同时,春假也将会进行周末调课的方式,并不会缩短上课时间。
此外,西航春假将与清明节假期错开,方便师生出行,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一线,脚踏实地考察社会,将生命教育、规律教育、情感教育、社会实践真正落到实处。
同样是在今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则放假通知也让外校的同学分外“眼红”。
从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3月15日公布的《关于2019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中,要求春假和劳动节假期安排为:4月28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4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原安排在4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7日进行。
记者致电该校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学校从2004年开始设置春假的制度,至今已有15年历史。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显示,学校当初设置“春假”的缘由,是为了鼓励全校学生走出校园,深入到社会一线,脚踏实地考察社会。同时,“春假”在“五一”假期的基础上形成固定的假期单元,将放假时间与“五一”假期错开,方便师生出行。教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课程调整及相关工作,并不会缩短上课时间。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 :教育部网站、澎湃新闻及中青报官微此前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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