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圆满召开
12月21日,由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承办的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民办教育政策变迁中的法律问题”为主题,来自实务部门、全国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几十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展开热烈讨论。
开幕式由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李昕教授主持。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芦艳芳致辞,她首先对与会嘉宾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本次专题会议的重要性,希望大家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观点。
主题报告阶段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张文主持。以当前的立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从业者存在普遍焦虑和困惑作为讨论基础,提出了讨论话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室叶齐炼主任从重新认识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背景、民办教育进入一个发展的十字路口、抉择—有内涵、特色的发展之路三个方面作出了以民办学校要走有内涵、有特色的发展之路为主题的报告。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院长、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劳凯声教授以《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及其影响前瞻为报告主题。
会议第一单元由市司法局立法三处潘嘉处长主持,围绕“民办教育营商环境的优化”展开研讨。汇聚恩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教育与健康项目投资负责人关彬、保定剑桥教育集团副总裁段素菊和丰盛资本董事、总经理代贝分别发言。自由发言环节,叶齐炼主任、张文女士、劳凯声教授、吴军明助理研究员围绕教育领域问题的解决方式、行政机关对民办教育企业的管制重点、政策研究官、民两个视野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对曲相霏研究员提出的民办教育为什么不可以做义务教育,民办教育产业是否存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代贝女士和关彬先生均以行业人员的视角作出回应。
会议的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曲相霏研究员主持,围绕“普惠性民办学校的保障和规制”展开研讨。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教授进行了引导发言,题目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产规则》。自由发言环节,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高原律师从实务中个案解决角度提出了见解和疑问;海淀区教育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宋瑞勇主任从执法者角度对民办学校的分类与管理做出展望;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蔡海龙教授从公办学校的角度,认为评价一个国家教育的成败标准是什么,应该看教育系统在国家中的作用是什么。
会议的第三单元由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陈正华副教授主持,围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治理”展开研讨。海淀区教育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宋瑞勇主任作了题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一家之言”的引导发言。自由发言环节,海淀区教育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宋瑞勇主任提出培训机构治理存在观察盲点的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张步峰教授就民办教学机构是否需要教学许可以及培训机构的设立标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闭幕式由研究会秘书长、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杜强强主持,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吴高臣教授致辞。吴教授对支持研究会发展的同仁们表示感谢,对本次参会的专家学者所做出的研究和贡献表示感谢,并对研究会的发展做出美好展望。(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供稿)
“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四次例会在厦门召开
扫码进入马克思主义考博资料共享群
扫码进入法学考博资料共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