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202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制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科自主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导师要求
1. 本方案仅适用于“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 招生导师应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管理办法》要求。
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或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年度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近三年(2016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申请学科招生方向相关的1篇SCI/EI论文或2篇CSCD或北大核心论文,或取得由招生学科及导师认可的其它相关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标准等)1项;
4. 有较好的外语(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方向公布的语种)水平;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三、个人申请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12月5日;
(2)各类考生均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bz.yzb.bjfu.edu.cn/)进行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
(3)报名费:200元/人,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缴纳。
2. 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清单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须由考生手写签名);
2)《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要求第1页上半部分填写完整);
3)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网报后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7)研究生证(含注册页);
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9)个人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录用)、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新品种授权以及获奖材料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
10)申请人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科研计划书要求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撰写,字数不少于5000字,具体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仅少干考生提交);
(2)上传电子版材料要求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清单中的4)、5)、9)、10)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还须上传第6)项,境外学历获得者须上传第8)项;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4)、7)、9)、10)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1)项。
(3)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所有考生须按报名系统中《报名须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需在2019年12月10日前,以快递直接送达的方式,向材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办公室,邮编:100083,办公电话:(010)62338358。
四、材料审核
1. 学院初审: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工作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将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提供给学科复审;
2. 学科复审:学科考核小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原则上考核与录取比例不得低于3:1;
3. 公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学科上报的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确定通过初审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前来参加考核。
五、学科综合考核
1. 由学科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前应及时通知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学科考核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且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
2. 只有通过前期材料审核及公示合格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学科面试考核;
3. 主要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形式及内容由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学科需要制定详细的学科考核办法及流程,于考核前一周报学院审查备案,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复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记录,专家组成员须依据申请人的等独立打分。
4. 学科考核小组负责汇总本学科考核成绩,结合当年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考核记录、考核试卷等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5. 考核形式:采取复试专家集中、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为面试形式。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视讯平台进行,同时将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应急备用平台。考生需按统一要求,提前设置“双机位”进行面试。“第一机位”应置于考生正前方,主要采集考生音、视频源信息;“第二机位”应置于考生所在房间远端,主要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信息,具体复试指南见附件。
6.各博士招生学科的考核安排(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学科 | 外语水平 |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 综合素质 | 科研创新能力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6月3日 | 6月3日 | 6月3日 | 6月3日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6月3日 | 6月3日 | 6月3日 | 6月3日 |
六、录取
学院对各学科上报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考核材料进行复核与审查后,在网上公示7天,并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招生处统一公示拟录取结果。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
(2)提交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
(3)体检不合格;
(4)综合考核不合格(低于240分);
(5)单项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6)入学总成绩合格但无导师接收。
七、招生导师要求
拟招生导师必须具备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原则上每名导师只能接收1名博士生(含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单列指标导师除外)。具体招收学科专业和导师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招生说明和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八、调档与政审
1.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9月份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以公函形式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其三年内不得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 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
3. 2020 年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4. 学院分党委负责接收、保管、审查考生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重点查验应届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做出相应处理。考生人事档案于2020年9月底前按有关规定整理好后移交档案馆。
九、其他事项
1. 体检安排: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疫情期间,取消统一体检,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件发送至cailiaoyjs@bjfu.edu.cn。
2.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 本实施方案由北京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监督管理机制
材料学院:010-62336053 邮箱:cailiaoyjs@bjfu.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336079/010-62338194电子邮箱:yzb@bjfu.edu.cn
校纪检监察处:010-62336014/010-62338237 电子邮箱:jiwei302@bjfu.edu.cn
北京市研招办: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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