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2018年以来先后清理、劝退77名研究生(博士28人,硕士49人)
紧扣立德树人 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西南政法大学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近年来,学校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五全育人,定期修订培养方案。根据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和特点,顺应新时代新形势下教育部有关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期修订本科和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高等教育正确育人方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提出的“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的总要求,学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课程作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必修课程,将第一课堂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的主渠道。二是突出办学特色。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多样化个性化培养,适当扩大选修课学分学时比重和选修范围,将法学专业选修课分为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模块、法学专业拓展课程模块、法学新兴课程模块、法学交叉课程模块、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课程五大课程模块。三是深化分类培养。深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机制改革,在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机制、课程体系建设、科研资助奖励机制、中期考核分流方式、学位论文评议和答辩机制等方面作重点探索和突破;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机制、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双导师制度、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作改革完善。
2.强基固本,持续推进课程建设。学校历来重视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工作。一是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未满60周岁教授、副教授,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均应当独立承担不少于1个学分的本科课堂教学任务。二是推动混合式教学改革,重构传统课堂教学,支持建设并运用在线课程资源改革传统课堂教学方式,拓展了教和学的时间和空间,《民事诉讼法》等6门课程入选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是入选法学课程最多的高校。三是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和学习方法,探索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教学方式,2016年学校获批教育部课程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教育部官网推介我校课程建设改革经验。四是不断完善听课制度、网上评教制度、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督导制度等课程教学质量监督体系,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3.全程监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定期发布质量报告。坚持编制并发布《教学运行报告》《教学质量报告》,围绕教育教学关键要素,从师资队伍与教学条件、专业人才培养、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全面总结和客观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状况,为学校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提供科学支撑和实践依据。二是严格过程管理。学校建立了导师、学科、学院、学校“四位一体”环环相扣,涵盖招生、培养、毕业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在课程考核、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环节严格标准,对未达到学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坚决予以分流淘汰。2018年以来学校先后清理、劝退77名研究生(其中博士28人,硕士49人)。三是建立全过程的学位论文质量监管机制。将论文开题、论文进展报告、导师指导、论文预答辩、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学位论文形成的各个环节纳入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并实施校级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全方位保障学位论文质量。2013年至2019年,我校法学一级学科在评阅阶段淘汰博士研究生47人、硕士研究生39人,答辩阶段淘汰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12人,法律硕士则整体淘汰166人。四是建立教学质量反馈督办机制。定期发布教学秩序、督导反馈、学生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定期召开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反馈会,督促推进相关问题整改。
4.深化改革,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校法学学科教师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积极创新,取得了诸多独创实用的教学成果,为推动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我校法学一级学科有2项成果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成果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二等奖;2018年,付子堂校长领衔的“法治人才‘四位一体’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在重庆市首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中,我校法学一级学科有8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获奖。
5.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学校向来注重法学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和提升学生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在科研创新方面,通过学术训练、学术指导、项目支持等方式,营造求知求是、自由包容的学术氛围,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潜力。2013年至2017年,我校法学一级学科共获得147项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支持,其中博士项目58项,硕士项目89项;学校自主立项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172项,其中博士项目83项,硕士项目1089项。在创新创业方面,学校以众创空间为平台,推动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截至2019年底,累计有近60个创新创业项目进驻众创空间,近40个项目经过孵化已经注册公司,“无巷传媒”“uc法毓佳”“重庆邢墨法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入选重庆市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有6个学生创业项目参加了重庆市第三届及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洽会;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和中国科学院大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重点实验室联合发布的评价结果显示,我校进入全国创新创业100强,位列第65名。
6.协同育人,试点人才联合培养。面向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及党和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变化,与司法实务部门共同探索高端法治人才分类培养的科学化、模式化、体系化路径。一是持续完善与实务部门的联合培养机制。扩大人才培养的开放性,让实务部门专家深度介入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专业教学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法治人才需求侧与供给侧和谐互动的新生态。二是联合开展高端法治人才培养试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三个作用”发挥的总体要求,学校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律师协会等多家实务部门共同实施开展了“长江经济带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民商法实务方向)”“一带一路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刑事法实务方向)”“西部地区高端法治人才试点班(律师实务方向)”三个高端应用型法治人才试点班,首批遴选了90名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试点班学生。三是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学校积极寻求司法部门与行业支持,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约司等国家部委下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高院等司法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实务部门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合作关系,建立标准化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基地400余个,其中海外实习基地20余个,法学学生集中实习率达90%以上。四是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2016年-2019年度,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共开展校园庭审活动近100场,审理法院覆盖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累计惠及学生近万人次,制作庭审光碟近400份,极大丰富了我校实务资料库。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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