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第一条 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学校及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第三条“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第四条 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导师范围
(一)法学
国家领土安全:何志鹏、王彦志
(二)政治学
国家安全思想与战略:肖晞、郭锐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王晰巍、董树彬
当代国内外社会思潮及其评价:李静
第六条 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第七条 报名和考核选拔程序
(一)报名
1.“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先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5日—3月5日。
2.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本细则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于2021年3月1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特快专递(仅限EMS)至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研究生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发送对应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截止时间前未能按通知要求发送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行政楼212室(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研究生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204
E-mail:sipayjs@jlu.edu.cn
(二)提交材料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提交以下报名申请材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生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在其报考导师的所有考生中排名前3位的,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考生成绩在 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网站(http://indss.jlu.edu.cn/)对外公布。
(四)综合考核
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情况,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外语考核、专业基础考核和博士研究计划陈述。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 30分钟,综合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网站(http://indss.jlu.edu.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拟录取审核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网站(http://indss.jlu.edu.cn/)对外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八条 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第九条 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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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doc】已下载8次
附件【附件2:吉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已下载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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