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荣:法律职业从来都不仅仅是谋生的工具、出人头地的手段
来源: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马荣院长,南京大学法学博士,二级高级法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兼职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曹义孙院长、各位来宾、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荣幸应邀参加大家的毕业典礼。同学们即将结束求学问道的岁月,带着祝福踏上征途,首先要祝贺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看到你们朝气蓬勃、青春洋溢,充满着憧憬和期待,亦有一些忐忑和不舍,我仿佛也“穿越”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从我踏进大学校门学习法学已经38年了,成为一名法官也已经整整30年了,可以算得上一个资深的法律人。说实话,我非常羡慕在座的你们。青春最大的幸运,莫过于个人成长和国家进步同向而行。在你们最美好的年华,有幸处在一个成就民族伟大梦想的时代,你们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你们既是追梦人,也会是圆梦人。你们的未来拥有无限可能,或许会有许多未知的挑战,但更有令人向往的诗和远方。
借此机会,我想以一名资深法律人的视角简单分享一些我的人生感悟,也是我在法官生涯中始终去探求的问题,供各位优秀的“后浪”参考:
一是作为法律人,在面对自己时,要坚持以道德良知校准追寻法治信仰之路。
戴尔.卡耐基说过:“我们内心的平静和我们在生活中所获得的快乐,并不在于我们身处何方,也不在于我们拥有什么,更不在于我们是怎样的一个人,而只在于我们心灵所达到的境界。”“信仰是心中的绿洲”,没有法治信仰的法律人,心灵必将一片荒芜。我相信,当我们选择学习法学,选择从事法律职业的那一刻起,法治信仰就是我们心灵的灯塔,是我们终身追寻的目标,指引我们不断地去前行。但是,法律的世界里虽没有金戈铁马的轰鸣,却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搏杀。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因此,仅仅有灯塔是不够的,道德良知应当成为法律人心中天平的底座,良知恒在,才能确保天平不移,才能向着信仰的灯塔正道直行,道德良知的底线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作为法学生,无论今后大家从事何种职业,面对复杂的现实和理想信念冲突时,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希望大家都能做法治精神最纯粹的践行者,涵养公平正直、光明磊落的精神品格,将公正信念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守护内心的道德法治天平;始终固守法治底线,坚守道德底线,既尊崇有形的法律,恪尽职守,不越雷池,又坚守道德良知,知荣明辱,让法治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二是作为法律人,在构建格局时,要注重在勇担社会责任中涵养法治情怀。
我知道,“责任”是常州大学的校训。常州大学法学院是以史良女士命名的,史良女士的一生,恰好是对“责任”二字的生动诠释,是法律人勇担社会责任的典范。无论是以“保障人权”为座右铭,坚持为贫者弱者辩护;还是成为“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君子,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还是做争女权的勇者,提出新政治协商会议要提高妇女比例,主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大法《婚姻法》,等等,她都铁肩担道义,书写了一部和国家、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奋斗史。我想,她前行的动力,来源于内心深处的法治情怀,更来源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使命感,这是史良女士的人生大格局,也是她追求的人生大幸福。法治情怀,需要在追求法治信仰、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不断涵养。它可能不会经常的显现出来,但能够更深刻、更持久的影响我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选择,法治情怀将为我们的职业、事业注入温度和力量。我们都知道,法律职业从来都不仅仅是谋生的工具,出人头地的手段,更是实现社会和谐、推进人类文明的社会事业。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法律人,需要涵养法治情怀,但更需要为法治情怀注入承担社会责任的底色。新时代为你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无限可能和广阔舞台,但持续蔓延的世界疫情,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也让你们还未出征就已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希望你们紧跟时代步伐,勇担社会责任,在时代浪潮中淬炼青春本色,成就爱国、奋斗、法治的无悔人生;更希望等大家有条件的时候,能致力于让社会更公平,人民生活更安定,让我们生活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三是作为法律人,在追求知识时,要学会在深化为民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
作为法学生,相信大家都有准备司法考试的“痛苦”经历,对最近很“出圈”的法考老师罗翔应该很熟悉。他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要知道,公平和正义不仅仅要在书上得到和体现,更重要是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确实,真正的知识要从书本走向现实。理论只有和实践相结合,才能够做到理论之树长青。前段时间,我去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座谈会,实地参观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马锡五审判方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一刻也不离开群众”,是毛泽东同志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题词,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和灵魂所在。“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从群众泥土里长出来的一棵树,来源为民实践,植根中国国情,而今这棵树依然挺拔耸立、枝繁叶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即使在今天的人民法院,依然有“马背法庭”“背篓法官”等生动的为民实践,那些既平凡又伟大的坚守,是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生动注脚,更是亿万人民心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来源。所以我们要明白,在追求法学知识时,对法律条文的精通掌握与法律技巧的熟练适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永远是为民实践。人民群众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卖弄知识的优越感。远离了人间烟火,脱离了社会现实,不能触摸社会脉搏,只能是自欺欺人,于社会发展、学术创新毫无益处。希望大家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为民实践,不断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入山问樵、入水问渔”中练就“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本领。
同学们,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人生并非一路坦途,但未来可期,相信你们一定能用奋斗擦亮青春底色,收获人生幸福。最后,我想说的是,在法治的道路上,很荣幸和你们同行,作为“前浪”的我们将“目送”你们乘风破浪,蓬勃生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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