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21年9月招收推免研究生材料公告
一、招生对象
双一流高校或者传统优势政法院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的法学专业本科四年级(2022年毕业)优秀学生,且未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第十一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次仅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分(TOEFL≥90分或IELTS≥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双一流高校或者传统优势政法院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的法学专业本科四年级(2022年毕业)优秀学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6、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1、报考学生请于9月22日上午8点之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进行网上申请,网址: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http://ga.sjtu.edu.cn/zsgl/xlygl/sqbh.aspx。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含本校推免认定的名次)原件扫描件(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英语要求:CET6成绩须≥425分(TOEFL≥90分或IELTS≥6.0);
5、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获奖或各类证书复印件等)(在收取版面费的期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承认);
6、两封所在院系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
7、一份自荐信(格式内容不限);
备注:1、申请阶段只需完成网上申请,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2、申请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不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请办法
1、我院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在2021年9月26日前于学院主页(http://law.sjtu.edu.cn/)公布复试通知(含入围复试名单)。
2、申请人须另行按规定完成“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申报程序。
五、“推免服务系统”申报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我院,并关注我院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等手续。
2、经我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我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潜能及教育背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5、推免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6、 “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优先录取已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第十一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的营员。
六、其他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2、“支教”、“少民骨干计划”、“国防生”、“师资”等专项计划的推免生申请和选拔,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的公示学费项目。
寄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9月推免工作组
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4340 / 021-629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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