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1.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2. 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法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 我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含方向)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1. 推免接收工作作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我院对其高度重视,严守招生纪律,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2. 我院将按照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
3. 进行接收工作,我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三)基本职责
我院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含方向)的接收工作。
二、 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法学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 426 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如托福、雅思、GRE、小语种成绩等,不含托福家庭版、雅思家庭版、多邻国等考试成绩)。
3.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申请法学硕士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研究素质、浓厚的学术兴趣和从事高水平法学研究的志向。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三、 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校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 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及《中国人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工作办法。硕士推免生复试命题、评卷等相关工作参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 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受、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接受者视为放弃。
4. 我院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应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 申请者复试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套:
(1)下载打印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信息提交后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原件,表中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请务必填充完整;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3)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原件或者在读证明原件或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者其他外语成绩单原件;
(5)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应试承诺书》《考场规则》;
(6)本科1-5学期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7)可获得2022年推免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能证明申请人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和参与研究课题的成果等。
6. 推免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校 2022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拟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考察。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
①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考核(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70分)
②外语能力考核(考查外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30分)。
③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课笔试2个科目考核,满分各100分。
7. 复试考核内容和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8.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四、 组织接收
(一)复试结束后,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及我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法学院“2021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活动,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者资格的考生,如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法学院将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优胜者中如有未获得推免资格或自愿放弃者,我院将在该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在递补名单中递补。该类考生(含优胜者和递补人员)将不再参加本次推免接收复试,如确认接受我院向学校优先推荐免试攻读2022年硕士研究生,须于9月28日上午8:00前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正式报名,申请志愿务必与夏令营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保持一致,并于28日13:00前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优胜者须于28日14:00前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递补人员如有递补机会,待录取通知接受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9月28-29日电话畅通。
(三)我院将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于9月28日8:00之前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申报我院法学硕士推免生,并保持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在线,能随时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五)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我院学院提出。
五、 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向学校主管部门主动声明报备。
(四)法学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本办法由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 联系方式
法学硕士考务咨询电话:010-82509226
考务咨询邮箱:fxxlyruc@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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