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问津学术 2022-03-24
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首届!教育部公布重磅名单,数百所高校入选
通过验收!同济大学再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关于七所民办本科学校变更举办者、变更办学地址的公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公安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社会上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日益凸显,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的利益,严重破坏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影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声誉。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法规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校内二级学院和高校设置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广告宣传。对于发现涉及本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高校应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四)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对涉及虚假夸大违规信息进行有效过滤,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职责分工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属地高校、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社会助学机构规范广告宣传,完善管理制度,通报典型问题,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教育培训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网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相关网站和账号,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处罚;电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和IP(互联网协议)地址等互联网基础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经认定违法违规的网站和APP等,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进行处置;公安机关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认定违法违规的平台、APP等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侦查打击。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11月底)。各部属高校对本校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开展自查和排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属地高校、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社会助学机构等开展自查和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有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底)。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11月前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如涉及跨省、境外等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请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及时报送教育部,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和典型案例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行动结果,通报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建立本地区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鲁亚辉、徐璐,dce@moe.edu.cn。

附件:跨区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北京高院原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被双开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报名人数统计(报名数据截止到2021年10月12日)
浙江一学校发生伤人事件?警方通报来了!
江苏40834人报名“法考”,省司法厅温馨提示来了!
洛阳文化新地标——应天门简介
关于公示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告
招3.12万人!2022年国考公告发布

支付宝扫码领取红包吧可长按保持到相册,每天都可以领取一次红包哦!


苏州大学给予33名博士研究生退学处理!

6名博士、80名硕士放弃暨南大学202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1000万元奖金!最小27岁,他说只能和“北大学神”韦东奕聊……

被质疑学历、深“扒”论文!985高校硕士,失业后跑摩的

中国第一篇《Nature》!

N号房主犯“赵博士”,终审被判42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2022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情况公布,博士14人

沉痛悼念中国政法大学87级校友程蔚青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拉姆案”一审宣判!前夫唐路死刑!
重磅发布!神十三航天员乘组确定
100人!第十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公示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易某某死亡的情况通报

第二轮“双一流”名单即将公布?多所高校透露重要信息!

《法律适用》2021年第10期要目

《法大研究生》2022年第1辑征稿启事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北大法律评论》2021年学术研讨会:法学研究中的多学科交叉与对话

华东政法大学在《上海法治报》上刊发研究生优秀调研报告和订阅《上海法治报》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21年第4、5期目录

《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5期目录

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

北京大学法学院预计2022年1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结果公示

大连海事大学拟增设交叉学科“海洋法治”硕博点公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公示

三峡大学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社会治理法学”公示

北京大学医学部换帅:42岁北大副校长兼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
建议放宽项目申报年龄限制!科技部答复来了
@法考生,来领取这五地疫情防控告知书吧
复旦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费标准公示,最高18.4万
重要提醒!必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统考报名“不准考”预警!
2021年9月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59人)
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原创网络文章评价奖励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
广西大学法学院现有博士学位导师19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9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163-165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最高检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河南理工大学召开重要会议:争创双一流!
严金海任西藏自治区代理主席
南开大学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扩招啦!
以下群组凡有发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考法学博士,进入法学考博交流群;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非法学考博交流群!

▼以下为2022年非法学考博交流群▼
▼以下为2022年法学考博交流群▼

凡有发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中国最难的5个考试,你参加过几次?

大动作!北京大学,成立新书院!

又一学院放话:十四五,达到更名标准

又一所一流大学,落地深圳

通过验收!同济大学再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又一高校新校区,即将投入使用!校区面积翻2倍!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江西师范大学拟增设交叉学科“生态环境计算与服务”硕博点公示

西北政法大学关于取消5名202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公示
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生网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九月推免复试成绩公示
山西大学放话:跻身中国优秀知名大学行列
上海海洋大学和上海海事大学合并?官方回应了
紧急寻人!一密接者轨迹涉北京两火车站、地铁9号线和6号线
南开大学政治学(一),公共管理,社会学、心理学分会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认定补充规定
拟增设4个临床医学硕博点!
华泰证券超低佣金开户福利来了!vip专属佣金开户!
点击阅读原文,收获更多有用知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