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推介!
摘自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2021年度报告
黑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第四轮开放时间的通知,含法学黑龙江大学考博之路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始建于1980年,198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6年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学科建设方面已经形成学科门类齐全、学术传承脉络清晰的良好格局。200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0年获批黑龙江省级重点专业,2012年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1年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获批黑龙江省级重点学科,目前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法学及经济法学4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7年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获评为B档;2018年入选黑龙江省的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1998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开展法律硕士招生培养工作已有20余年历史。法学院始终以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具有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和法律职业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储备性人才和司法实务精英为目标。注重法律硕士人才的培养,为学生提供多元、丰富的理论课程、积极推进实践教学;依托地域优势和校友资源,通过建立实践基地和教学实践项目的形式,为学生打造专业实践平台,注重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
截至2021年12月,学位点拥有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8人;82%具有博士学位,25%以上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45 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比 46%。现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导师55人,大多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咨询专家、律师、仲裁员等职务;聘任参与实践教学、指导实习实训的校外兼职导师100余人,主要为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各级员额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等,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水平的“双师型”队伍。
2021年,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322人,其中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17人,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205人。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法学)学位102人,授予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70人。2021年,法律硕士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4.3%,主要就职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其他事业单位及国内升学等。
(四)专业实习
要求申请该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前到相关实务部门至少实习6个月。学位点在法律实务部门建设实习实践基地70余个,统一组织安排学生的专业实习,并指定兼职实践导师进行专业指导;组建实践教学工作组,与实践基地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建立实习基地日常管理制度,做好考勤和考核工作,实习成果考核由校内教师和基地专家共同负责。
(五)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论文写作需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论文标准及《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学位论文需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同时,须符合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实行全员隐名评审,未通过隐名送审的学位论文,须延期答辩,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重新申请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有1—2名为校外 法治工作部门专家。论文答辩公开举行,且答辩中实行末位审查机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答辩未通过者,至少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再次进行答辩。
(六)研究生奖助情况
学校出台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奖助类规范文件,法学院也相应形成开展工作的系列评审细则和《法学院研究生科研能力加分规则》等规定,为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提供制度保障。资助对象为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研究生。其中,国家助学金覆盖面达100%;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新生为50%,其余为6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为2.5%。此外,还设有硕士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覆盖面广,针对性强,评选和发放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其公平公正性获得学生的普遍认可,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
四、研究生教育改革
突出价值引领,构建新时代德法兼修、特色发展的育人新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培养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治实务人才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主动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以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改革的突破点和着力点
法律硕士设有多种实践项目课程,同时依托校外合作导师和校外实践基地,创造性地开展多项实践教学活动。
1.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与训练是学位点法律硕士教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培养方案中为法律硕士开设了民事模拟法庭和刑事模拟法庭课程,积极参加及观摩法模拟法庭比赛,邀请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与实务专家组成的专家进行辅导及点评,让学生提高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强实务技能锻炼,将所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起来。
2.案例库教学。为进一步训练法律硕士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位授权点设置“案例库”。案例库内容主要来源于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授课教师的实务经历。任课教师对“案例库”的内容进行筛选,挑选出经典案例供学生在课堂上讨论,经过数年的积淀,“案例库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3.法律实务专家讲座与交流。学位点邀请法官、检察官进课堂开展专业讲座及课堂教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每年的知识产权日来学位点开展学术交流与座谈。此外,学位授权点还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社会实践平台,利用法学院自身社会资源,以校外实践基地为依托开展校外实训活动,也邀请过律师座谈与法律硕士进行深入交流。
(二)建立与实务部门的双向合作长效机制
深化司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法治人才培养、课题与案例研究、专家智库建设、人员双向交流、学术资源共享、学术交流等多方面形成长效合作新局面。合作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实习实践机制、建立专项课题共同研究机制、双方人员互聘机制、建立互动培训机制、建立文献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学术交流机制等六项内容。2021年,我校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签署共建协议。同时,联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法学会举办首届龙江法治论坛,共同开展学术交流,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助推龙江经济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加强龙江诚信建设,促进学术繁荣。
(三)强化校外实践导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保障机制
2021年,黑龙江大学重新遴选聘任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并在我校隆重举行聘任仪式,共聘任实践导师163人。为确保聘任导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突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本次聘任的法官、检察官系列实践导师,委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管部门统一推荐;律师系列实践导师由我校法学院统一遴选并报请省司法厅统一审核。通过聘请优秀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实践导师,与校内导师携手,强化法律职业能力实训,为今后我校法律硕士培养奠定更加坚实的师资基础。
(四)探索仲裁实务、涉外法律实务人才培养新模式
与黑龙江省司法厅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依托黑龙江省司法厅和黑龙江大学在仲裁行业发展以及法律、俄语和对外关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仲裁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机制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建,为仲裁法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实践需求有机融合共享提供全新平台,将为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经贸合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持久力量。
五、教育质量评估与分析
(一)取得的成绩与学位论文抽检情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2021届毕业法律硕士人中,通过率达到近90%。研究生参加本领域国内外赛事获得多种奖项。2021年,在第三届“淮海·玉龙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中黑龙江大学获代理人组冠军、法官组季军,王九野同学获最佳辩手奖,胥佳凯获最佳审判员奖;胥佳凯、刘思明均获黑龙江省地方立法工作征文评选优秀奖;孙梦龙同学获第十七届“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吴思宇同学获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微知著”微课制作大赛一等奖。
学位点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关于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各项制度,对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隐名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在黑龙江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法律硕士毕业生论文合格率达到100%。2021年,有12篇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自我评估与分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了德法兼修、特色发展的育人机制。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明确,定位准确;遵循法律硕士培养特殊要求,形成了全面完整的系列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创新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重新聘请优秀校外兼职实践导师,在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以下不足:
1.受全国法律硕士扩招影响和地缘限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有所下降。
2.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尚未完全体现专业学位建设新发展和涉外(涉俄)法治人才培养的优势特色。
3.需要进一步增强校外实践导师的实际作用,加快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
六、改进措施
以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以培养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学位授权点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等方面建设,继续打造黑龙江大学的特色和品牌,培养高水平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法治人才。
1.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优质平台和基础建设,吸引优秀生源。
2. 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改革与创新,持续改进案例教学;不断丰富现有课程体系,加快仲裁法方向、涉外(涉俄)法律实务等特色课程建设,全方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3. 积极推进与司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加强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内涵建设,积极推进与校外实践导师在案例研讨、学术研究、反哺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实质合作,优化法律职业能力实训内容,进一步增强校外实践导师的实际指导作用。选派校内优秀导师到司法实务部门兼职、挂职,增强专业实践能力,专家学者兼职,多渠道促进法律硕士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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