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站"正式揭牌
9月30日上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站”在苏州中院正式揭牌。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方乐出席揭牌活动并讲话。苏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海主持活动。
蔡绍刚指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苏州两级法院有着优良的合作传统,近年来先后与虎丘区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吴江区人民法院设立研究生实习基地,选派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青年学者至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挂职,选拔多批优秀学生至苏州中院实习。“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的揭牌启用,标志着双方的交流协作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对于促进苏州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全市法院要切实用好院校协作机制的探索创新,培养更多理论与实践融汇贯通的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更深层次的法治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合作交流,推动实践教学走深走实。要以本次研究生工作站的建立为契机,进一步凝聚法治思想共识,切实做好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要根据南师大研究生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践学习计划,在司法理念、法律业务、工作方法、法院文化等方面加强传帮带。要坚持服务保障并重,为南师大实习生提供最为优质的资源。带教老师要悉心带教指导,加强司法经验的提炼总结,通过交流互动,让实习学生更加了解司法工作,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来。
二是坚持教学相长原则,提升护航法治环境实效。要在研究生工作站的框架下,充分利用南师大雄厚的学术资源优势,鼓励法官与南师大实习生围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围绕法律运用前沿问题共同开展学术研究。要借助院校联合申请课题,通过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方式,精准对接苏州法治建设实际需求,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司法学术成果。
三是全面加强工作站建设,打造院校联动特色品牌。要从推动法治江苏建设的高度出发,建立健全长效合作对接机制,研究细化配套方案。要进一步扩大实习项目的范围,在前期以市中院为主的基础上,按照扎口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其他具备成熟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建立延伸工作站。要通过优化法科学生实践教学模式,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审判实务协同共进方面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工作品牌,实现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良性互动,更好地服务保障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乐指出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的揭牌设立,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院校之间的紧密联系,推动学院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苏州中院在司法实务及司法改革等各项举措上都取得了卓著的成绩,许多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希望双方能够以工作站的揭牌成立为契机,抓住机遇、迎面挑战,为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不懈动力,为苏州法院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取得更多亮点提供智力支持。
活动中,蔡绍刚与方乐共同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站”揭牌,方乐院长向蔡绍刚院长颁发了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证书。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丰霏还分别向苏州中院贾赟、陈可华、高小刚、王岑、孙一鸣、黄源榕等6名审判业务骨干颁发了校外导师证书。
会上,苏州中院政治部法官人事处处长沈莉菁介绍了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生工作基本情况。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武相相、王孝一、谢铜、徐伟翔等四名实习生分别汇报交流了在苏州中院的实习情况。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顾美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活动。